关于统一规定全市中小学作息时间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全市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2009】7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关于全省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41号)和五大连池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五市教字【2009】5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全市中小学作息时间做如下安排,望各学校遵照执行。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教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年总教学时间为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可适当增加2-4周),假期13周。高中阶段学校每学年为41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时间1周,假期11周。
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保证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初、高中毕业年级在校学习时间可分别延长2小时);寄宿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9小时,高中不超过10小时。
教育局对中小学生在校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市直小学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市直小学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
农村小学夏季: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
农村小学冬季(三餐制学校): 与市直小学冬季相同
农村小学冬季(两餐制学校): 8:30- 14:30
市直中学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市直中学冬季:上午7:30-11:30,下午13:30-16:30
农村中学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13:30-16:30
农村中学冬季:(三餐制学校):与市直中学冬季相同
农村中学冬季:(两餐制学校):8:00-15:00
注:夏季作息时间自四月第二周始至次年十月第三周末止。
冬季作息时间自十月第四周始至次年四月第一周末止。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安排学期、寒暑假和学校的具体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推迟或提前开学、放假,不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不得随意放假、串假、提前放学(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除外);不得私自派教师或学生参加其他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种活动。
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0456-*******),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和监督。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全市中小学校作息时间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违反本文件规定的学校或个人,教育局将严肃处理。
五大连池市教育局
二0一0年十月十二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