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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管理制度一、学校财产保管员应加强主人翁责任感,对所管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负全部责任,对调进或购置的固定资产包括教学仪器、医疗设备、体、音、美器材、生活设施都要验收入帐,统一编号,建帐、建卡,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财产保管员每月到各处、组、室一次,了解财产使用和异动情况,对需维修、更换和增减的财产及时清查,学期末做好财产清算、催还维护、保管等工作,并把结果及时报总务处。三、购置学校财物,先由各需求部门按实际需要数量书面向总务处提出购买申请,由总务处核实库存数后送主管校长审批方可购买,购买回来的物品必须由保管员验收入库后才能投入使用,凡购买实物无验收人签名不能报帐。
四、外借学校财物需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外借和占用,公物拿出校门必须有总务处签发的物品出门证.五、班级财产:
每学期开学初由班级与总务处签订保管责任书,财产由各班级负责管理,凡损坏公共财产者照价赔偿,由总务处开据赔偿单,到财务室交款,凭赔款收据重新换领.六、处、室、组财物:学校分配到各处、室、组的财物不允许擅自调配或挪作他用,如需变动需报总务处调整,严禁任意拆改仪器设备,如确需拆改时,必须提出详细书面报告和拆改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拆改.七、教学仪器设备:
1。根据教学需要所需设备可在各使用部门(三个校区内)对仪器设备进行调拨和借用,各使用部门(中、小学)相互协商调拨时,需填据调拨单、经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报总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借用严格执行借用手续,到期由借用人负责归还.
2。仪器设备一般不对外借用,确需借出时经主管校长批准,由借用单位经手人到总务处办理有关手续,按商定归还日期归还、归还时保管员要当面验收,发现损坏,由借用单位修复或赔偿.
3.学校教师因外出教学、科研等工作需借用学校仪器设备时,必须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务处办理外借手续.
4.健全安全责任制,主要教学设备由指定的专人负责,每次使用后应详细地填写使用记录,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做到五防(潮、震、尘、锈、浊),财产保管还应对设备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等资料妥善保管.
八、凡报损、销毁及捐赠固定资产时,必须严格按程序申报、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务处进行鉴定,学校领导审批后逐级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随同报废、报损或捐赠清单交仓库保管及财务部门办理销帐手续。
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一、赔偿可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负责装修好.赔偿现金标准:(1损坏玻璃一块赔款5~10元。
(2)损坏日光灯一盏赔款10~80元。(3)损坏凳脚一只赔款5~10元。(4损坏凳面一张赔款5~20元。
(5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赔款10~200元。(6)损坏树木、花卉赔款2~10元。
(7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公共设施等,视情节赔偿。
二、赔款原则应在三天内一次交清,逾期不交者应从重处理.
三、外来人员损坏公物,当天交清有困难者,应以适当物品抵押(或由本校师生担保后赎回,由本校师生带入者均由本校师生负责赔偿。
四、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的,原则上在三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五、谁损坏公物由谁承担赔偿,如查无人头,教室内应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罚。
六、以上赔款,随物价浮动而作适当调整。
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勇于为师生员工服务的奉献精神。二、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有事提前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勤、迟到、早退。
三、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健康合格证上岗,工作时间内必须穿戴工作服,严禁穿拖鞋及在操作间内抽烟、饮酒。
四、食物存放要做到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生熟食品砧板严禁混用,所有食品要离地存放,食堂冰柜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五、保持操作间、饭厅的整洁,做到每日一三扫,每周一大扫.所有餐具、炊具使用完毕后,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一次性餐具不准回笼使用。
六、为确保食品卫生质量,采购员、保管员、食堂主厨要层层把关不买、不收、不用腐烂、变质、劣质的原料,采购员采购回的食品及货物要及时交保管员验收。
七、食堂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主厨工作调配,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精神,保质、保量完成每日三餐二点。
八、坚持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制度,做好食堂防蝇、防鼠、防尘工作,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
九、定期召开伙食质量分析会,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每周向分管主任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清库盘存.
十、全体工作人员要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齐心协力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一、所有的计算机的使用应依照教学计划安排由信息中心及教务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学生上机。
二、不经信息中心或教务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