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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教师职称评审评定条件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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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教师职称评审评定条件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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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标准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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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资历标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受聘中学高级教师岗位5年以上。
02
学生管理工作条件
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学生辅导员或年级组长(主任5年以上,并积极承担课外活动小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管理工作,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等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称号,或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有较大创新成果、在县域及以上范围产生很好影响和推动作用、经省高评委认可。
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教育事业单位可不作要求。
03
教学工作条件
>>>>1、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秀。任现职期间平均周课时在10课时以上,每年听评课在40节以上。其中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每年听评课在30节以上;副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3,每年听评课在60节以上(附近一个学年的教案或学案)。
2、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风严谨认真,教学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成绩显著,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近三年所代班级成绩优秀,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在本县、市或本校同层次班级中位居第一或进步率第一(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由所在学校提供,包括德育工作、学科教学质量、学生评教、班主任工作、学生全面发展等综合情况,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3、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基层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在现任岗位从事教科研工作不少于>>>>10年。任现职以来,在县(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6次,其中至少3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善于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积极策划与组织本学科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引领并推进本学科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对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每年听评课在80节以上,当地教师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上。
04
教科研工作条件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任现职以来,在教育管理、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产生良好效应。
1、论文著作相关:
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或学术正式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3篇以上(专职教科研人员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专职教科研人员至少有3篇)。
>>>>2、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以在教科书上署名为准),或参加编写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教师教学参考用书,本人主持撰写一个章节以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与编写的商品性教学资料者不作为晋升职称的论著。
3、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通过成果鉴定并结题。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须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国家级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通过成果鉴定并结题。
荣誉条件
须具有下列称号之一: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山西省特级教师。>>>>
>>>>>>>>2>>>>中小学高级教师标准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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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资历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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