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市局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后各处室有关职责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食药监法[2009]37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03.30
【实施日期】2009.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市局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后各处室有关职责分工》的通知
(甬食药监法〔2009〕37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市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市局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后各处室有关职责分工》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按照市局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后各处室的职责分工,相应做好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联系衔接工作。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市局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后各处室有关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工作,确保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后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顺利开展,理顺行政审批处与各相关处室之间的职责关系,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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