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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思明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着力缩小校际之间差距,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努力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思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2年底前,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4年底前在全市率先实现区域内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年度目标
2011年秋季起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2012年底前,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2013年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2014年底前在全市率先实现区域内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按照我市《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2012年前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一教学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配置标准”的总体要求,于2011年完成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任务,其中100%的学校教学仪器配备达到《福建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和《福建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第一种方案配备要求,学校办学条件全面优化;100%的学校图书装备达到《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要求。到2013年,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任务。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深入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等“三项主题活动”,组织教师技能大赛,提升广大教师教学技能和教育教
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以区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区域内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开展区属地受援学校对口支教工作,落实支教服务期制度。配齐配足学科教师,满足开齐开足课程的需要。每年有计划地补充教师,到2015年编制内专任教师达95%。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培养计划,大力开展校长和教师培训,教师培训经费按规定比例核定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完善师德监督考核机制,提高全体教职工师德水准。2014年实现教师配置基本均衡,教师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形成比较合理的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
(三)整合优化义务教育资源
适当整合和撤销部分薄弱学校,采取合作办学等方式,试行小片区管理,密切优质校与一般校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在教育教学、干部调配、师资安排等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和评价,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共同提升,进一步缩小区域之内、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
(四)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扩大城镇中小学办学容量,新增学位,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比例大幅度提高,2012年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要达到80%并逐年提高,2015年达到95%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健全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有效机制,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教师编制、津贴。完善残疾少儿随班就读的办法和保障体系。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学习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妥善解决严重不良行为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五)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并率先在2012年建立小学减负机制。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推广的有效机制。全面实施“阳光体育”工程,2011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0%以上。2012年前在全市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