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网上在线支付业务协议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财务处:
(特约单位):
(特约单位)因工作需要,现申请开通网上在线支付业务,本业务使用账号为我校在中行开立的05008008091001账号,使用的境外机构发行的卡为VISA卡 、MASTERCARD卡 、JCB卡、DINER卡 、AMEX卡。
依本协议使用网上在线交易的银行卡为VISA卡,其他四款信用卡只能用于信用卡邮购业务。
网上在线交易以因特网为媒介,以客户发出的电子付款指令为依据,提供客户与学校之间外币的资金转账业务。
信用卡邮购业务指服务或产品提供商在提前获得持卡人提出的产品和服务订购需求,并签署通过指定卡号支付相关款项的授权书的前提下,向收单银行发送扣款需求并委托收单银行进行清算的业务。
一、财务处的责任和义务
1、财务处负责对具体特约使用单位的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财务处负责向具体特约使用单位提供受理信用卡业务的工作细则、业务机具、分配操作员使用口令、业务单据、并及时在财务处到款经费中进行公布。
3、财务处负责对具体特约使用单位出现的任何问题和中国银行卡部进行联系。
二、特约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门以及VISA、MASTERCARD国际组织的相关规定。特约使用单位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应该为学校相关部门备案认可的合法项目。
2、如实描述并指引持卡消费者进行网上支付业务,不得采取任何技术手段或其他任何手段截获持卡消费者的卡信息,代持卡消费者提交订单。
3、独立承担和持卡消费者的交易纠纷,学校财务处不介入特约单位和持卡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纠纷,特约单位应当独自承担其网上交易因服务质量、性能、价格等方面引起的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法律责任。
4、保管持卡消费者资料和秘密的义务。即只储存业务上必要的客户数据并需得到持卡人消费者的认知及同意,如名字、地址或电子邮件。
5、特约使用单位在受理信用卡业务时不得以不正当的理由拒绝或向持卡人收取任何形式的附加费用;每笔业务,不论金额大小均须向中国银行卡部索取授权后方可受理即在POS机上取得授权号即可;特约使用单位不得涂改签购单上的交易金额和交易日期。
6、特约使用单位在受理网上在线交易时需向银行及VISA组织缴纳一定金额的手续费,该笔手续费是银行在进行清算时直接扣收手续费的,财务处不负责垫付,由特约使用单位负担。VISA卡 、MASTERCARD卡的手续费5%。在使用信用卡邮购业务时的手续费长城卡为0,VISA卡 、MASTERCARD卡 、JCB卡、DINER卡 、AMEX卡均为4%。
7、特约单位在使用信用卡邮购业务时,应确保提前获得客户签署的指定卡号支付的授权书,填写“信用卡邮购业务授权申请表”(含持卡人的姓名、卡号、身份证号、信用卡有效期及交易金额)、并最终扣款信息通过手工输入卡号的方式在EDC机器上进行交易操作。
8、特约单位应严格保留交易单据以备银行所查,并在最终到财务处办理入帐手续时全部留存于财务处凭证后面进行备查。
三、本协议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对执行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商议解决。
财务处 (特约单位)
签 章: 签 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