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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杨辉忠副教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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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杨辉忠,男,1970年8月1日出生于安徽省灵璧县,1985年随父母迁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199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分配至新疆奇台县人民法院工作。1995年考取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师从著名刑法学者吴振兴教授,1998年毕业,分配至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2003年考取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继续师从吴振兴教授。现为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联系邮箱:hzyang1970@nju.edu.cn
主要研究方向:
中国刑法学、经济刑法学、国际刑法学教授课程:
中国刑法学(本科);经济刑法学(本科);刑法学专题研究(法硕);经济刑法专题研究(法硕);国际刑法专题研究(法学研究生)教学获奖情况:
2001年南京大学奖教金教学单项奖;2001年南京大学副修课程优秀教学奖;2004年度南京大学法学院优秀教师奖。科研项目和成果:
南京大学世川良一科研基金——职务犯罪与共同犯罪(发表论文3篇)吉林大学、教育部联合项目——犯罪形态论(身份犯)(发表论文6篇,出版专著一部)吉林大学、教育部联合项目——犯罪形态论(目的犯)(发表论文1篇)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犯罪故意研究(发表论文一篇)发表论文:1.《身份犯类型的学理探讨》,《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3期。2.《身份犯的实质研究》,《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3年秋季号。3.《关于洗钱罪几个问题的探讨》,《法治时代》(理论版)2003年秋季号。4.《女人,不再做沉默的羔羊》,《法治时代》(社会版2003年第5期。5.《专家说法——连云港破获特大走私案》,《江苏经济》2003年第6期。6.《关于身份犯实质的再探讨》,《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春季号。7.《“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司法保护”学术研讨会综述》,《犯罪与改造研究》2004年第11期8.《论“挪而未用”性质的认定——兼论数额犯未遂之有无》,《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5年秋季号。9.《“非法占有目的”的刑法之义》,《法治与社会》2005年第4期。10.《论身份犯的学理类型》,载吴振兴主编:《犯罪形态精要》(I),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11.《论未成年人犯罪被害的两重性》,载陈欣欣主编:《“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澳门科技出版社2004年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