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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学〔2018〕50号
关于修订《同济大学本科生 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
同 济 大 学 2018年8月21日
附件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同济大学章程》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具有我校学籍的正式注册在读的本科生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锻炼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条 本科生奖励经费来源主要有:上级拨款,高校事业收入提取经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赠等。
第四条 学校对各项奖励的评审遵循科学、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第二章 奖励设置
第五条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项目分为奖学金类、荣誉称号
类及其他奖励类三大类。
(一)奖学金类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具体评定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2.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定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3.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
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是为了激励上海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具体评定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4.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 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由学校或校外捐赠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本科生的奖学金。分为两类:一类由学校从高校事业收入
中提取经费出资设立,奖励标准:一等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每人每年2000元;另一类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赠设立,奖励标准由各捐赠协议单独规定。具体评定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5.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
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是由学校从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出资设立的奖励品学兼优的本科民族班学生的奖助学金。奖助标准:一等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评定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6.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
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是由学校从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出资设立的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积极的本科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具体评定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7.本科生特色单项奖学金(含校外捐赠)
本科生特色单项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在社会活动、励志自强、科技创新或全面发展等方面突出表现的本科生而设立的奖学金,一般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赠设立,具体奖励标准与评定办法依据相关协议执行。
8.本科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
本科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全称为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用于激励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和对祖国的认同感,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分成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励标准:特等每人每年8000元,一等每人每年6000元,二等每人每年5000元,三等每人每年4000元。具体评定办法依据《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执行。
9.本科新生奖学金
本科新生奖学金是由学校从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出资设立的择优向各省(市)高考成绩优异者颁发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3000元,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当年的《同济大学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10.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奖学金
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奖学金是为配合学校卓越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由学校从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出资设立的资助品学兼优、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本科生参加国际及港澳台交流项目的奖学金。该奖优先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优秀奖。奖励标准:特等每人每年20000元,一等每人每年12000元,二等每人每年8000元,三等每人每年5000元,优秀奖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评定办法依据《同济大学学生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奖学金
评定细则》执行。
(二)荣誉称号类 1.个人类
(1)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是学校为了培养挖掘大学生优秀典型,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展现青年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而设立,奖励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关心集体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的本科生。具体评定办法依据《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定细则》及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下发的评选通知执行。
(2)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是为奖励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及以上的学生干部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的本科生。具体评定办法依据《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定细则》及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下发的评选通知执行。
(3)大学生年度人物
大学生年度人物是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同济学子的精神风貌,在全校范围内奖励表彰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及团队均可参评,每年评选出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