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筹集资助经费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2.03.28
【实施日期】2012.03.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筹集资助经费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律师协会,农垦、森工总局律师协会: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单位联合组织开展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实施三年来,为满足法律服务资源严重短缺的无律师县和贫困地区法律需求,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项目实施地党委政府和广大困难群众的拥护,展示了律师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落实好2012年我省“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现将“1+1”行动筹集资助经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筹集办法
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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