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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联审机制方案为进一步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机制,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X镇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联审机制。一、审核对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候选人初步人选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提名人选,届中补选或拟任命人选。二、审核内容以有关法律和致策为依据,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联审制度。联审工作由镇党委牵头负责,单项内容由辖区派出所、法庭、镇综治办、镇卫计办、镇安监所、镇财政所、镇纪委进行具体审核把关。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选才能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或组织任命。(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1.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审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涉黑涉恶、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基层组织正常工作行为的;
4.违反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安会生产等相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候选人的;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7.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的;8.党员人选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9.有其他不宣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情形。(二审核的主要内容1.镇党委办:负责审核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人选政治素质、年龄、学历、受组织处理、近三年党员民主评议、基层党建等情况。是否符合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认可等条件。2.镇民政办:负责审核村(居民委员会委员人选政治素质、年龄、学历、籍贯等情况。是否符合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认可等条件。3.镇纪委:主要审查人选遵守党纪党规廉政纪律情况,有无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或操纵、破坏选举等情况。
4.辖区派出所:主要审查人选有无涉嫌违法正被立案侦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涉黑涉恶、涉黄涉毒等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煽动群体性事件等情况。5.辖区法庭:主要审查人选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有无失信行为。6.镇综治办:主要审查人选有无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缠访等行为;有无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等行为;有无利用宗教、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基层组织正常运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