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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报告
作者:暂无
来源:《粮农智库》2019年第12期
郭芸芸胡冰川方子恒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有生力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肩负着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引领农业现代化生产、组织小农进入现代化轨道的重要使命。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则提出,“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对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充分释放各类资源要素活力具有积极作用。从一定层面上说,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是解题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
随着新一轮农村改革深入推进,我国农业生产布局、组织方式、动力结构均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新一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日益完善、力度明显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组织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黄金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乘势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共识,农民日报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绩效评价研究》课题组根据全国31个省819家国家级及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从空间结构分布、企业经营状况、社会责任履行和创新发展引领等四大视角进行综合分析研究,重点阐释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及其规律,以期为龙头企业发展和带领小农户融入现代化大农业提供更多支持,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农村发展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
一、概况
本部分主要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情况、空间分布和农民日报社《2019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0强排行榜》入榜情况进行描述。
(一)整体情况
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截至2017年底,经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数量达到8.7万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242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和100亿元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8000家和70家,全年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2万亿元,增速达到7%。农产品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39129亿元,增速为3.9%。
根据课题组调研的81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据显示,按照企业所有权性质分类,国有企业占比为9%,民营企业占比为82%,集体经济企业占比为2%,其他企业占比为7%。企业类型为生产加工型企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市场流通型企业占比分别为96%、1.7%、2.3%。
(二)空间结构分布及上榜情况
农业农村部第八次监测合格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数量最多的五个省份分别为山东、河南、四川、江苏、广东,企业数量分别为83、52、51、51、50家。从区域分布来看,东部、中部、西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分别为449、378、268家。与之前的统计结果相比,区域差异逐步减少,东部沿海地区和传统农业大省集中分布了76%的国家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西部地区各省也通过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高”。龙头企业多数与所处的区域位置、资源禀赋等密切相关,由此出现了同地区产业集聚和区域产业差异性分布的特点。各省的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通过成熟的现代管理制度
和完整的产业链条,对接小农户生产与消费市场,对本地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
根据农民日报社《2019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0强排行榜》结果显示,本次入围企业中有221家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他为省级及以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的企业有62家,50—99亿元的企业有43家,49—10亿元的企业成为主体共288家,10亿元以下的企业有107家。从数据上看,本次入围门槛为6.7亿元,第1、50、100名的企业营业收入分别为203亿元、113.3亿元、52.5亿元。从上榜企业规模分布来看,10—50亿元之间的企业占多数,中间大两头小的格局仍未改变。此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具体发展情况还需分产业、分地域、分规模进行分析研判。
二、发展现状
本部分将从整体上对企业经营状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和企业创新发展引领等三个方面进行描述。
(一)企业经营状况
1.营业收入和利润
据课题组统计,81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7年总营业收入为28209.93亿元,同比增长14.5%,税后总利润为1246.7亿元,同比增长4.77%。经对比,税后利润增长远小于总营业收入,可见企业成本和税负增长是主要原因。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均值为34.65亿元,均值以上龙头企业有146家,占企业总数的17.8%。企业税后利润均值为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