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方案
2019年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方案2019年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方案 各学院,机关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XX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611万,在XX年经济危机下是目前就业形势最严峻的一年。各单位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和思想准备,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XX年同期水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4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XX〕21号、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XX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XX〕116号)精神以及教育部、甘肃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XX年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就业方针与原则
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积极促进“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机制的建立,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适应社会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转变观念,尽可能地为广大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
毕业生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顾全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优先在国家重点需求计划内选择就业单位。凡选择到重点单位、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基层及艰苦地区工作的,学校给予支持和奖励。
各学院要正确认识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形势,加强对毕业生的政治思想教育,通过对毕业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的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择业竞争意识,教育他们自觉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到基层去,为国家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要教育毕业生珍惜在校的宝贵时光,刻苦学习,拾遗补缺,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络资源和我校近年来就业形势分析等材料,向毕业生讲清今年的就业政策和社会需求形势,让学生掌握必要的择业常识和择业技巧,既充满信心,又有的放矢,充分适应当前人才市场和供需见面的需要,实现顺利就业。
二、工作日程安排
(一)编拟建议就业计划阶段
1.4月1日各学院将建议就业计划报学校审核,列入学校建议就业计划。提前毕业、转专业及学籍变动等情况的毕业生务必于此前确定并列入计划,此后不得变动。
2.针对本院报考研究生没有被录取而达到调剂分数线的学生,希望各学院积极帮助联系调剂,努力推荐,确保最大比例录取。
3.4月28日至29日,各学院到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核对就业建议计划,确定考取研究生及出国毕业生名单。
4.4月30日前,教务处将目前毕业班级中因成绩不合格而编入下一年毕业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学生处和财务处,以确保学生处给教育部按时报送就业计划。
5.5月20日至31日,学校为申请不参加当年就业的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此后不再受理。 :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