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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智慧城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目前济南市已经完成了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及平阴、济阳、商河、章丘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根据济南市的城市规模和城管现状,采用“两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处置”的数字化城管模式,设立市、区两级监督指挥中心,街道办事处、区各专业局、市各专业局具体负责相关事件的处置,各县级监督指挥中心独立运转,同时接受市级中心的监督和考评。
201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为实现数字化向智慧化升级的服务,原有系统已不能满足济南城管局的工作需求,为了满足城市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巩固前期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成果,需要对原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为打造济南智慧城管平台做准备。 二、项目目标
通过对现有数字化城管系统重构升级,充分总结这些年数字城管建设与运行的经验,将现有的管理模式和成功经验发扬光大,对这些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利用这次系统升级,解决原有系统中对现有管理模式支持不够的地方,通过大数据分析、互联网+模式,有效提升数字城管的运行效能,为智慧城管的打好基础。 三、建设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广北京市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建城﹝2005﹞1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建城容函﹝2006﹞5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1部分:单元网格》(GB/T 30428.1-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2013)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 215-2005)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CJJ/T106-2010)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CJ/T293-2008)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绩效评价》(CJ/T292-2008)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CJ/T315-2009)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采集》(CJ/T422-2013)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模式验收》(CJ/T423-2013)
山东省地方标准《12319服务热线运行服务规范》(DB37/T 936-2007) 《现代设计工程集成技术的软件接口规范》(GB/T 18726-2002 )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T 8567-1988 )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T 9385-1988 )
《现代设计工程集成技术的软件接口规范》(GB/T 18726-2002 ) 《安全技术防范规范工程技术规范》 (GB/T75-9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 《软件工程国家标准》(GTB856)
《信息技术互连国际标准》(ISO/IEC11801-95)
《山东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鲁建城字〔2014〕19号)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12)
四、项目内容和需求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数字化建设部九大系统(无线数据采集子系统、呼叫受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综合评价子系统、应用维护子系统、基础数据管理
子系统、地理编码子系统、数据交换共享子系统、大屏幕监督指挥系统);并扩展建设采集员管理子系统、移动协同子系统(城管通、领导通、处置通)。
(一)数字化城管九大系统升级需求
本次项目是对现数字城管监督指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结合住建部最新修订的导则和标准进行规划设计,以下九个子系统的功能描述,只是描述了需优化和新增的一些功能,现有系统比较好的功能应用在新系统中仍需保留。
1、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
无线数据采集子系统是为城市管理监督员量身定制的手持信息采集终端,通过该系统,监督员可以将日常巡查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在拍照、录音、录像并形成案件表单后,依托移动设备,采用无线传输技术,通过城市部件事件分类编码体系和地理编码体系,快速将视音频上报到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此外监督员还可以利用该系统接收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分派的各项任务,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核实核查。
主要功能:
(1)具备权限鉴别功能,实现城管员在系统中的登录、登出等情况的考勤功能
(2)具备无线数据采集传输功能,将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现场采集、描述,利用无线传输通道能够文字、图片、录音、视频等数据发送至监督中心
(3)具备获取定位模块数据的功能,能够将城市管理问题通过定位精确上传至监督中心采集的部件事件信息和城管员的位置,被GIS用于进行相应对象的显示处理
(4)能够查阅基础信息、单元网格信息、兴趣点和部件等地图数据,基础
信息、单元网格信息和部件等地图数据自动同步
(5)具备考勤管理、请假管理、点名抽查功能 (6)具备地图浏览功能 (7)具备拍摄照片水印功能 (8)具备部件数据采集功能 (9)具备工单核实、复核功能 (10)具备业务数据查询统计功能 (11)具备系统自动更新功能 (12)具备系统配置管理功能 (13)数据同步
使城管通的数据始终与服务器保持一致。
(14)状态提示,对采集员的GPS、通信状态实时提示,方便采集员的工作。 (15)智能报警,对信息采集员的工作情况提供督导功能。
(16)用城管通输入案件内容时,能够根据输入的地址或者门牌号,自动划分区域。
(17)案件未上报前,能对保存在城管通手机上的案件内容进行修改。 (18)对未上已保存在城管通的案件,在规定时间后在城管通中自动删除。 (19根据工作需要和权限设置,采集的案件可以由市级分派或自动分派到区级
*(20)城管通软件支持现有及今后高版本城管通操作系统。 2、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
该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实现与呼叫中心的数据交互,受理来自采集员通过城管通上报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社会公众通过拨打服务热线反映的问题以及政府公开邮箱等途径上报的城市管理问题。接线员对他们所反映的事件或所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并对事件发生地点进行地图定位,经登记立案后传递给指挥中心派遣办理。负责将现有16039热线整合到新系统中,所有硬件、软件的调试对接工作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需优化功能:
*(1)重复案件判断。系统对信息采集员上报的案件自动进行重复数据判断,当有疑似重复案件时,自动将此案件状态置为重复状态,交由监督中心人工处理是否为真正重复案件数据并进行相应处理。其他渠道的案件受理人员在登记时能够根据输入的地址或案件描述,一天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