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学费通知
【篇一:学费催费通知单】
学费催费通知单
尊敬的家长:
您好,您的孩子于2013年09月01日入校,并开始新学期的学习,但至今学费未缴清,为有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请您务必于2013年10月28日,前来校缴清学费,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金宝贝幼儿园 2013年10月25日
学费催费通知单
尊敬的家长:
您好,您的孩子于2013年09月01日入校,并开始新学期的学习,但至今学费未缴清,为有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请您务必于2013年10月28日,前来校缴清学费,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金宝贝幼儿园 2013年10月25日
【篇二:催缴学费的告知函】
关于催缴学费的告知函
各位未缴费、欠费同学及家长:
按时缴交学费是大学生必须履行的义务,截止至目前为止,还有部分同学未缴学费(或只缴部分费用)。为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更好地保证我校今年学生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能够及时足额上缴市财政,学校要求各位未缴费或欠费的同学,应于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前缴清费用(包括往年欠费),请抓紧办理缴费手续。
现将学生缴费有关事项向您详细说明如下:
一、按时缴纳学费是大学生必须履行的义务
根据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号文)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的规定,“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高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我校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文)的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代收军训费和教材费。
按时缴费既是大学生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体现,应当积极及时办理缴费手续。由于银行批扣时间为9月份,10月以后银行不会再自动扣除未缴费学生的学杂费,因此欠费的同学必须亲自去东、西校区内的平安银行柜台缴交现金或者让柜员扣除卡内金额。
二、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途径,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体系管理办法(修
订)》(深职院[2010]70号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管理办法(修订)》(深职院[2010]69号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活动组织管理条例(修订)》(深职院[2010]74号文),以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条例(修订)》(深职院[2010]18号文)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及相关部门提供了包括“奖、勤、贷、助、补、免”等六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以帮助贫困生解决经济上的困难,使其顺利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所在学院向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等部门提出申请。
三、恶意欠费及相关处罚。
1. 有下列情形之一都属于恶意欠费:
(1)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缴交费用,且未办理申请任何资助手续;
(2)无正当理由按规定时间缴交费用,且虽申请资助但不符合相关条件而未获准资助;
(3)获准资助后仍未足额缴交费用;
2. 根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收缴管理办法》(深职院[2010]92号文,对于恶意欠费的学生,“学校一卡通办公室负责停止该生校园一卡通的使用;无正当理由欠费的应届毕业生,各学院不予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处不予签发毕业生报到证,教务部门暂扣其毕业证”。 请未缴费及欠费同学认真了解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对待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及时按规定缴交费用。如果无正当理由继续不缴应交费用,学校一卡通中心将于2011年12月5日停止其校园卡的使用。
特此告知。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篇三:学费催缴通知单】
学费催缴通知单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您的孩子张艺 于2013年02 月25日入我校并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但至今学费未缴清。为有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请您务必于 2013 年05月06日前来校缴清学费,学费共计人民币 3500.00 元。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北海银滩博识双语学校财务处2013年 4 月29 日
学费催缴通知单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您的孩子 张泽于2013年02 月25日入我校并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但至今学费未缴清。为有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请您务必于 2013 年05月06日前来校缴清学费,学费共计人民币 3500.00 元。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北海银滩博识双语学校财务处2013年 4 月29 日
学费催缴通知单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您的孩子 李宝杉于2013年02 月25日入我校并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但至今学费未缴清。为有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请您务必于 2013 年05月06日前来校缴清学费,学费共计人民币 1550.00 元。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北海银滩博识双语学校财务处2013年 4 月29 日
学费催缴通知单
尊敬的家长朋友:
北海银滩博识双语学校财务处2013年 4 月29 日
学费催缴通知单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您的孩子 李宝龙于2013年02 月25日入我校并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但至今学费未缴清。为有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请您务必于 2013 年05月06日前来校缴清学费,学费共计人民币 4050.00 元。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北海银滩博识双语学校财务处2013年 4 月29 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