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时间:    下载该word文档
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1998.11.061998.11.06
房地产市场监管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
失效
正文:
----------------------------------------------------------------------------------------------------------------------------------------------------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1998年8月20日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11月6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县城、建制镇、开发区、独立工矿区、国有农场等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进行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是指合法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中土地使用权管理工作。工商、物价、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做好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私下交易和其他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制式契约或者合同文本,并在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进行交易登记、审核:(一)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二)当事人身份证或者法人资格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属于国有资产的,需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三)房地产交易契约或者合同文本;
(四)赠与、分家析产、继承房地产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五)交易共有房地产的,应当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交易的书面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当事人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结审查核实手续;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第七条房地产交易实行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由依法设立的具有房地产估价资格的机构办理。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规定的估价办法、标准和程序。
第八条房地产交易实行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时,以评估价格作为交易底价,其中涉及国有资产的,其评估结果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行政管理部门确认。
第九条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税费。房地产交易成交价格低于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评估价格计征税费;成交价格高于评估价格的,按成交价格计征税费。第三章房地产转让
第十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其房地产以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下列情形视为房地产转让行为:(一)交换房地产的;
(二)以房地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企业兼并、合并或者企业破产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四)以房地产抵债的;

免费下载 Word文档免费下载: 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TOP热门搜索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