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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全国各地煤改气政策(北京河北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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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全国各地“煤改气”补贴政策汇总

北京

 

为全面实施煤改气,北京今新增5项补贴

为完成700个村庄住户的“煤改清洁能源”,同步实施约1400个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清洁取暖,今年北京新增加5项具体的补贴政策,加大对“煤改清洁能源”工作任务的政策扶持力度。

具体5项补贴如下

村委会等取暖补贴最高2.4万元

对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的“煤改清洁能源”设备进行补贴。凡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水蓄能及燃气锅炉等设备进行“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设备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含)户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执行农村“煤改清洁能源”气价、电价补贴政策。各区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尽可能减少村集体负担。

集中供暖水蓄热设施补贴50%

对统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水蓄热设施进行补贴。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太阳能、集中式电锅炉和燃气锅炉等清洁采暖设备进行集中统一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市发改委对实施空气源、地源热泵、太阳能采暖设备配套的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对实施集中式电锅炉、燃气锅炉配套的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

冬季取暖农业设施补贴20%

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适当补贴。为保证冬季农产品供应,同时减少冬季农业生产燃煤污染,对郊区冬季燃煤取暖农业设施进行外墙保温改造并不再烧煤的,市财政按照改造费用的50%给予补贴。

花卉大棚恒温的空气能热泵工程

对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的“煤改清洁能源”设备进行补贴。凡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水蓄能及燃气锅炉等设备进行“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设备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含)户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执行农村“煤改清洁能源”气价、电价补贴政策。各区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尽可能减少村集体负担。

全面整合原有“煤改清洁能源”政策

为鼓励各区推广各种“煤改清洁能源”的新技术、新设备,在坚持原有补贴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整合,保证政策的统一性和持续性。在农村地区住户实施“煤改清洁能源”的内容:“煤改电”可以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蓄能式电暖气等各种技术先进的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是单户改造,也可以实施集中改造。市级财政对清洁能源设备进行补贴,空气源热泵市级财政按照每平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每户最大补贴面积不超过120平米,各区政府可在与市级同等补贴的基础上加大补贴力度,尽可能减少农户负担。

 

2雄安新区

 

雄安新区将实现气代煤、电代煤,你知道怎么补贴吗?

河北省煤改气,煤改电补贴政策出炉,近日,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为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到2017年10月底前,禁煤区完成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禁煤区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将能享受到一系列补贴支持政策。

农村“煤改气”可领这些补贴

1、设备购置补贴70%

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2、采暖期用气补贴

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3、“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

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市县承担3000元。  

4、支持建设储气设施

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允许正常蒸发气量就近接入供气管网,支持投资主体适当建设加气站或对核定存储气量给予适当补贴,保障储气设施有效库容、安全运行和适当收益。具体由市、县商储气企业确定。  



3石家庄

 

2017年石家庄煤改气补贴政策出炉

2017年2月17日,石家庄市召开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市政府表示将全面推进城乡居民供热清洁化,会上还明确了对于“煤改气”用户的相关补贴政策。

对实施“煤改气”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按每户3900元给予财政资金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3:1比例分担。其中,2900元用于支付居民燃气接口费,不足部分由实施“煤改气”的燃气企业承担;1000元用于补贴居民购置燃气采暖设备。为确保“煤改气”工作顺利实施,实现居民用户应改尽改、即改即用,防止出现散煤复烧,对2017年实施“煤改气”的居民,采暖季每户给予最高900元运行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煤改气”后居民仍使用燃煤采暖,取消其补贴资格。居民“煤改气”后,采暖季期间不执行阶梯气价。

 

4廊坊

 

廊坊霸州市“气代煤”补贴方案!

按照《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2017年廊坊市“气代煤”和电代煤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至2017年10月底前,全市乡村完成清洁能源替换工作。

补贴范围及标准

纳入2017年实施“气代煤”改造范围内的用户,按照此政策进行补贴。

一是禁煤区(荣乌高速以北):

①给予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70%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2700元,其余由农户承担。

②给予禁煤区农户每个采暖季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个采暖季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超出补贴定额的,农户自行承担,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三年。

禁煤区农村“气代煤”农户不执行阶梯气价政策

④给予“气代煤”农户每户4000元补贴,由财政统一拨付供气企业,不再另行收取农户初装费、材料费等。

⑤接受补贴的“气代煤”户数,由建设局、审计局、财政局、属地乡镇(区、办)、燃气企业共同入户验收确定,确定后发放补贴。

⑥禁煤区、禁煤区以外的农村公办卫生所、学校和村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由市级筹措,运行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如用电条件允许,也可用电代煤形式完成新能源替换。

⑦低保户,初装费、材料费、暖气设备费用全免。

⑧凡列入“气代煤”实施方案的村街、农户,在期限内未实施的,今后不再享受补贴政策;非公益性生产经营场所,不享受补贴政策。但必须完成气代煤改造任务。

⑨经营主体依法采购燃气采暖设备,并负责后期运营维修服务,同时负责水气双贯通和安装维修。除壁挂炉外的户内采暖配套设施,由农户自行负责(农户自行负责部分:补贴后的壁挂炉及配套软管费用差价、暖气片购置安装及配套设施、设备费用、燃气灶及配套软管费用)。

廊坊文安县2017年农村区域“气代煤”工程政策标准

1、村街居民住户每套住宅承担改造费用共计4000元,包括燃气管网建设,每户安装计量表一块,安全自闭阀一个,采暖炉开口一个,做饭燃气开口一个,采暖炉一个(采暖炉功率以实际面积要求为准,最高不超过120平米,市场价格不低于4000元)。增加或超出以上项目的,由改造户根据燃气公司市场价格另行承担,室内取暖管线、散热片等费用由村街居民用户自行承担。

2、实施主体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气价标准,对农村地区气代煤农户取消阶梯气价。农村居民气代煤用气价格,由县政府协商燃气实施企业出台价格标准,实行管道天然气供应的,农村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在2.29元—2.53元/立方米之间确定

3、凡列入本次“气代煤”实施的农村、农户,在规定期限内未实施的,今后不再享受以上支持政策。

4、违法占地户,散乱污企业以及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不享受以上支持政策,不属于本次 “气代煤”实施范围。

5、各乡镇(农场、管区、园区,机床市场)负责与本辖区全部农户签订禁煤取暖承诺书,与改造户签订改造协议。未签订禁煤取暖承诺书和改造协议的不享受以上补贴政策。完成“气代煤”改造的住户,一经发现再次使用燃煤采暖的,需退还补贴资金,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杜绝燃煤取暖。

6、农村的公办卫生所、学校、村委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气代煤”,由各乡镇(农场、管区、园区,机床市场)参照农户补贴标准与燃气公司协商后确定,运行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7、非公益性生产经营场所,由各乡镇(农场、管区、园区,机床市场)督促用户推行“气代煤”,不享受补贴政策。

8、针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县政府将实行免费安装。

5唐山

 

唐山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最大限度减少燃煤散烧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按照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度气代煤和电代煤目标任务的通知》、《唐山市农村散煤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唐山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

对农村气代煤的支持政策

1.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

金额不超过2700元,由省承担1/2、市县各承担1/4,其余由用户承担。

2.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市县各承担1500元。

3.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4.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

 

6保定

 

气代煤电代煤补贴标准早知道,涉及保定定兴240个村12.9万户

2017年9月底前,完成16个乡镇、240个村共计129104户的气代煤电代煤改造任务。其中实施气代煤196个村,共计106068户;实施电代煤44个村,共计23036户。按时完成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和深化治理任务,实现燃料煤炭全部“清零”。

农村气代煤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给予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费用的70%补贴资金,每户最高不超过2700元,其余投资由用户承担。

2.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补贴政策暂定3年。

3.取消“气代煤”用户阶梯气价政策

4.给予供气企业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不再收取农户初装费、材料费等。

 

7开封

 

开封市电代煤、气代煤取暖有补贴 每户最高可获2000元

日前,《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全域开展电代煤、气代煤工作的通知》正式下发,明确提出在全市、全域开展“电代煤、气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并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快来看看你能享受到这笔补贴吗?

补贴标准

1.设备补贴:

对用煤户台账内居民购置“双替代”取暖设备按照居民购买价格的7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2000元,超出部分由居民承担。

纳入各县、区用煤户台账内的2017年新增完成天然气管道安装户居民,在作出拒绝使用散煤的承诺后,其管道安装费用可以纳入“双替代”设备购置补贴。补贴标准按管道安装费的7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金额2000元,超出部分由居民承担;享受管道安装费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取暖设备购置补贴。

2、运行补贴:

对台账内“气代煤”居民采暖用气量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采暖季最高补贴气量900立方米,超出部分由用户承担;

补贴程序

1、设备购置补贴。用煤户台账内居民完成“双替代”取暖设备购置安装后,可持2017年1月1日以后取暖设备购置发票(含天然气管道安装发票)和拒绝使用散煤承诺书,在7月31日前到本社区申请“双替代”设备购置补贴,县、区政府按照本辖区规定的程序发放补贴。

2、运行补贴:

(1)冬季取暖用电量、用气量认定:按照电表、燃气表12月~次年3月抄见量作为取暖用电、用气量,可享受取暖运行补贴,且电价补贴、气价补贴仅能选择一种;

(2)统计电表气表户号。2017年8月,社区、办事处根据用煤户总台账逐级统计汇总电表户号、气表户号和对应的地址、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各县(含祥符区)政府要分别建立取暖用电、取暖用气用户台账,经县政府盖章确认后于8月底提供至县供电公司和燃气公司;各区(不含祥符区)台账经区政府盖章确认于8月底报市发改委审核后提供至市供电公司和燃气公司;

(3)2017年9月~10月,供电公司和燃气公司核实用电、用气台账信息,将户表号录入电费、气费收缴程序,并预算下月各县、区运行补贴金额报各县、区财政部门;(4)电费、气费补贴按月结算。各县、区财政部门每月底前预拨下月预算补贴至供电和燃气公司指定账户,供电和燃气公司在收缴电费和气费时按扣减政府补贴后的标准与居民按月结算;取暖季结束后一个月内各县、区财政部门与供电、燃气公司据实结算政府补贴。

各县、区应对本辖区低保户、特困人员单独制定补贴政策,保障居民温暖过冬。

“双替代”设备补贴完成时限:各县、区要对照本辖区用煤户台账户数,7月31前完成本辖区市区和县城所有用煤户“双替代”工作。8月份完成考核验收,10月份再次进行复核。

“双替代”考核验收标准:“双替代”设备购买年限为2017年1月1日以后,设备购买发票及实物相对应,户内没有燃煤设施。户用“双替代”取暖设备符合《河南省电代煤、气代煤设备(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豫发改能源〔2017〕319号)规定;集中供暖的电采暖、燃气锅炉、热泵等设备安装到位,配套设施入户,并经用户和运营企业签字确认。

8周口

 

周口市淮阳天然气壁挂炉用户补贴政策,每户最高2800元!

为加快推进淮阳县民采暖“气代煤”工作,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2017年推进清洁采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7]59号)和《关于印发周口市2017年民生采暖“电代煤”“气代煤”专项补贴资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周政办[2017]60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淮阳县天然气壁挂炉用户相关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于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新安装的天然气壁挂炉居民用户,由当地财政部门按照设备购置的6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2800元。符合条件的居民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往居住地所在行政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至用户银行账户,详情请咨询当地居委会。

二、对2017年7月6日——2018年3月31日新报装的天然气壁挂炉用户,整改费仅按300元/户执行。

三、对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新安装的天然气壁挂炉居民用户,采暖期(2017年11月15日零时至2018年3月15日零时)内按每户超过50立方后的用气量给予1.0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气量60立方米/月,超过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气价补贴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至用户银行账户,详情请咨询当地居委会。

9晋中

 

晋中新政策“以气代煤”每户补贴6800元

到2017年10月底,完成晋中市所辖11个县(区、市)70个乡镇(办事处),309个村(社区),110834户冬季清洁采暖“以气代煤”工程任务,完成清洁采暖面积775.68万平方米,减少燃煤44.3万吨。

补贴政策

(一)燃气价格补贴

对完成“以气代煤”采暖改造任务的县(区、市),可给与居民用户燃气价格补贴。燃气价格补贴政策暂定三年(2017年12月—2019年12月),相关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各承担50%。具体标准如下:

对居民采暖用气,按照采暖用气实际使用气量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120立方米。

(二)用户改造补贴

对完成“以气代煤”等清洁供热方式采暖改造任务的县(区、市),可一次性给予工程实施企业改造建设补贴,主要用于居民户内采暖设备购置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相关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各承担50%。补贴资金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具体补贴程序及方式由县级自行制定。改造补贴政策2017年12月31日前有效。庭院(房屋)以外配套输气(供热)管网、供气站建设改造费用由供气企业、供热公司承担。具体标准如下:

按每户补贴6800元计算(户内采暖设备4000元、庭院内管网及初装费2800元)。

(三)补贴发放程序

各县(区、市)完成“以气代煤”改造工程后,由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改造户数和清洁取暖方式进行认定,并出具任务完成认定文件。市审计局同时对采暖改造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市财政局根据任务完成认定文件核实的改造户数及审计部门审计报告,按照补贴标准一次性将市级补贴资金下拨各县(区、市)财政专户,由县(区、市)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

 

10洛阳

 

洛阳迎来“电代煤”、“气代煤”时代,还有补贴拿

近日,洛阳市下发《洛阳市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城市区10月底前要基本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符合条件的电代煤、气代煤居民可享受政府补贴:

根据不同情况对居民进行补贴

补贴发放范围:重点对城市区禁燃区实施集中供气工程居民户、城市区禁燃区实施煤改气商户和纳入电代煤、气代煤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清单的城乡居民户,开展一次性补贴。

补贴时间:截至2018年10月底。

补贴标准:

●对城市区禁燃区内燃煤居民户实施天然气集中供气工程的,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进行燃气建设费一次性补贴。

●对城市区禁燃区内燃煤商户实施煤改气,在规定时间内报装的,按照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安装使用节能电采暖设备或燃气采暖设备取代燃煤采暖炉的城乡居民用户,按照“改造政府补贴、不足用户补齐”的原则,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补贴。特困户、五保户在电代煤、气代煤中应自行承担的费用由各县(市)区统筹解决。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更具体的清洁采暖设备替代实施方案和补贴资金发放办法。

11邓州

 

邓州市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财政补贴方案

为强力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工作,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7〕10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推进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512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资金发放条件

(一)补贴对象: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安装使用电取暖设备、燃气取暖设备等取代燃煤采暖设备的城乡用户。

(二)补贴时间:为2017年元月1日以来购置的设备。

(三)补贴设备:符合《河南省电代煤、气代煤替代民用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

(四)限制条件:补贴对象户家里没有煤源及燃煤设施。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的“双替代”用户,按照采暖设备价格的20%进行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00元。

 

12聊城

 

山东聊城“气代电代煤”改造,居民可享补贴4000元

近日,山东聊城市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人居条件,对市内主城四区禁燃区内居民生活取暖实施“气代电代煤”改造。主城四区禁燃区内市民参与改造可享补贴4000元。

据了解,聊城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和“能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采取市、区两级政府补贴的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电力、燃气专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聊城市主城四区禁燃区内居民生活采暖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改造。

购买燃气采暖炉用户,可享补贴4000元

对“煤改电”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的费用一次性补贴50%,补贴上限为每户4000元,市、区财政各承担补贴部分的50%。市、区财政对“煤改气”用户购买燃气采暖炉的费用实行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4000元。

完成“煤改电”改造用户将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燃气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原有收取4494元/户(其中居民炊事配套费2350元/户,采暖炉配套费2144元/户)的基础上,每户优惠294元,按照4200元/户收费。完成“煤改气”改造用户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第一阶梯气价(2.1元/方)。此次改造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13陕西6市2区

 

陕西煤改气 用户补贴1000元

3月3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铁腕治霾“1+9”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将推出系列重磅措施,努力让三秦大地天更蓝。

煤用户太多怎么办? 煤改气的用户补贴1000元

《煤炭削减行动方案》要求,大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热工程,今年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等6市2区完成煤炭削减1000万吨。

省发改委副主任苏园林表示,关中地区的散煤用户超过300万户,为推进散煤削减工作,将集聚省市县各级财力,对煤改气的用户给予补贴,实施煤改气的用户补贴1000元,实施煤改电用户除了补助1000元外,还享受采暖季晚9点到第二天早6点每度0.3元的低谷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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