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字号】徐政发[2013]50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6.21
【实施日期】2013.06.2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徐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徐政发〔2013〕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已经2013年6月14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批转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1日
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
(徐州市公安局)
为全面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步伐,确保户籍管理制度更好的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户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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