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

时间:2020-06-08 01:14:13    下载该word文档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

【颁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法规文号】劳社厅函〔2001〕125号 【颁布日期】2001-05-11 【实施日期】2001-05-11 【是否有效】 有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1〕125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法定退休年龄”概念予以解释的请示》(京劳社办文〔2001〕2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999年3月我部下发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中,“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请你们按此精神解释执行。   

二00一年五月十一日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