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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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榕职院教务〔2016〕91号
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加生产性实训平行课程教学管理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系(部、院):
为保障平行课程教学顺利开展和生产性实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加生产性实训平行课程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教务处
2016年10月24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2016年10月24日印发>>>>>>>>>>>>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加生产性实训平行课程
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受实习企业实训项目容量和实训工位等条件限制,部分实训项目无法接收成建制自然班开展实训,不得不采取分批分期、岗位不间断的轮训方式,致使部分学生会出现“参加生产性实训,就无法参加平行课程学习”的情况。为保障平行课程教学顺利开展和生产性实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生产性实训是学生在学校教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带领下,按照职业岗位和工作质量的要求,运用企业真实的业务对学生开展职业技能训练,实现“教、学、做”一体化。生产性实训能够真正体现职业岗位要求,提升学生职业素养与技能,是“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主要形式,是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有益探索,支持鼓励各专业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二、实训方式
1、学生参加生产性实训以2-4周的短期轮训为主要形式,主要是对企业业务进行了解、熟悉,并在学校教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带领下,掌握基本操作。
2、在实训过程中,部分学生对实训项目有深度参与、精细掌握需求的,希望延长参与实训时间的,本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征得实训基地同意接收,并报经系部批准可延长实训时间。
三、学生参加生产性实训出现平行课程时,参加生产性实训的学生主要以课后自学和教师个别辅导的方式完成平行课程的学习任务。
四、学生参加生产性实训的平行课程考勤
1、学生按照实训基地编排的时间顺序参与生产性实训。参训学生一般在开训前两周,向任课教师提交有辅导员、专业负责人、实训基地负责人签字的《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加生产性实训平行课请假单》(见附件1)。
2、实训的学生在参加实训期间,任课教师以“实习”计入其考勤。五、学生参加生产性实训的平行课程考核成绩评定
1、生产性实训后,学生按照规定时间返回,参加课程学习,并向任课教师提交有实训指导教师、企业导师、实训基地负责人签字的《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生产性实训成绩评定通知单》(见附件2);
2、生产性实训期间的考核成绩,由实训基地按照实训考核办法给予“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五级评价。其中“优”控制在同期同项目实训学生数的10%以内,“良”控制在30%以内。
3、平行课程任课教师根据实训基地评定的成绩等级,参照学生日常表现,结合课程实际,置换为学生参与生产性实训期间的课程成绩。
原则上,评定“优”成绩等级的,计为班级成绩名次(从高到低)名列前10%;评定“良”成绩等级的,计为班级成绩名次(从高到低)名列前10%至40%;评定“中、及格”成绩等级的,计为班级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中名列40%之后;评定“不及格”成绩等级的,班级成绩评定为60分以下。具体分值由任课教师确定。
教务处2016年10月24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加生产性实训平行课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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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项目实训地点实训时间
专业
年级
班级
年月日至年月日
姓名
学号
参加生产性实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