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2011〕196号
新乡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意见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初中、小学,市区民办中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管理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市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原则
(一)公办小学、初中的招生,按照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招收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常住地址是就近入学的依据,学生户籍所在地和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以学生监护人的常住地址为准。
(二)民办小学、初中的招生,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和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录取。
(三)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到指定的初中或小学就读。
(四)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按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进入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市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农民随迁的适龄子女。
初中:招收具有市区户口和进城务工农民随迁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小学:各公办小学要在驻地附近向社会公布本校的学区范围和招生登记报名时间,然后根据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常住地址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落实,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登记造册,并连同学生户口本、住房证等证件交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验批准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今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10日至8月25日。
2、公办初中:公办初中招生,首先由小学按今年划定的学区确定本校小学毕业生要升入的初中学校,并张榜公布,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然后,市、区教育局联合成立复查小组,对各小学分配的结果进行复查。最后,由各初中学校进行实地核查,并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造册登记,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经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由初中学校退回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和小学进一步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对这些学生进行再分配。今年市区公办初中招生时间统一安排为6月8日开始到7月3日结束。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小学: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可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分别由学校所属的市、区教育局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录取。
民办小学有:新乡市开达学校、石油树德小学、专家树人学校。
2、民办初中:要求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并统一在各自的毕业小学报名,参加报名录取或电脑派位录取。学生选报民办学校,须经家长认可签字,一经录取,不得放弃。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名单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学校、家长代表、教育电视台等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回本人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民办初中有:新乡市开达学校、新乡市一中实验学校、新乡十中英才学校、新乡市二十二中外语实验学校、河师大附中金龙学校。
(三)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凭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经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后,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指定学校就读。
初中指定学校有:四中(十中北校区)、五中(铁路高级中学西校区)、外国语学校、七中、九中(二中西校区)、十一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二十二中南校区)、十八中、二十中、开发区中学、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三十六中、洪门初中。
小学指定学校有:二十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第三实验学校;红旗区的西街小学、平原小学、段村小学、劳动街小学;卫滨区的新荷小学、化工路小学、胜利路小学、英才小学、回民小学;牧野区的西干道小学、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凤泉区的宝山路小学、耿黄一小、耿庄小学、潞王坟一小、大块一小;开发区西台头小学。
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后和本学校其他城市学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同城同待遇,免收学杂费,不收取借读费。
(四)在市区以外就读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回市区上初中需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领取“小升初登记表”,并携带小学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常住地的居住证明,经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后,按划定的学区分配到初中就读。
(五)特殊教育学校
新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有5所,分别是新乡市盲聋哑学校(位于辉县市区)、卫辉市特殊教育学校、原阳县聋哑学校、延津县聋哑学校、封丘县特殊教育学校。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选择到以上学校报名就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公办小学、初中要对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保证入学率达到100%。
(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保证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三)市教育局对局属初中、小学下达招生计划并划定学区范围(见附件)。各学校在招生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规定的区域内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人数,公办学校最大班额不超过54人,民办学校最大班额不超过50人。
(四)各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管理,做到稳定有序,招生期间每个区和学校都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五)各区教育局要依据本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所属初中、小学招生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公布区属小学、初中学区范围。
五、招生纪律
(一)市区各小学、初中的招生要按照统一时间安排进行,不得违规提前招生。
(二)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招生,严禁擅自跨学区招生。
(三)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录取学生的依据,私自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四)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
(五)公办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民办学校严格按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六、加强领导 搞好宣传
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稳定。同时,要搞好宣传工作,利用媒体、会议等形式,向教师、学生、家长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宣传“联合校”,争取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
附件:1、2011年市局属小学招生计划
2、2011年市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
3、2011年市局属小学学区范围
4、2011年市局属初中招生计划
5、2011年市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6、2011年市局属初中学区范围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招生 意见
新乡市教育局 2011年 6月7 日印发
附件1: | |||||||||||||
2011年市局属小学招生计划 | |||||||||||||
序号 | 学校名称 | 计划班数 | 招生计划 | ||||||||||
1 | 市育才小学 | 8 | 432 | ||||||||||
2 | 市实验小学 | 6 | 324 | ||||||||||
3 | 市外国语小学 | 6 | 324 | ||||||||||
4 | 市新区小学 | 6 | 324 | ||||||||||
5 | 市第二实验小学 | 6 | 324 | ||||||||||
6 | 市二十中小学部 | 2 | 108 | ||||||||||
7 | 市三十一中小学部 | 2 | 108 | ||||||||||
8 | 市三十二中小学部 | 4 | 216 | ||||||||||
9 | 四十二中小学部 | 2 | 108 | ||||||||||
10 | 市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 市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 | 4 | 216 | ||||||||||
11 | 市第三实验学校 | 1 | 54 | ||||||||||
12 | 合计 | 47 | 2538 | ||||||||||
p < class=' _4'> > | 附件2: | ||||||||||||
p < class=' _4'> > | 2011年市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 | ||||||||||||
p < class=' _4'> > | 序号 | 学校名称 | 计划班数 | 招生计划 | |||||||||
p < class=' _4'> > | 1 | 新乡市开达学校 | 2 | 100 | |||||||||
p < class=' _4'> > | 2 | 石油树德小学 | 4 | 180 | |||||||||
p < class=' _4'> > | 3 | 专家树人学校 | 3 | 150 | |||||||||
p < class=' _4'> > | 4 | 合 计 | 9 | 430 | |||||||||
p < class=' _4'> > | 附件3: | ||||||||||||
p < class=' _4'> > | 2011年市局属小学学区范围 | ||||||||||||
p < class=' _4'> > | 学校名称 | 学区范围 | 备注 | ||||||||||
p < class=' _4'> > | |||||||||||||
p < class=' _4'> > | 市育才小学 | 胜利街路西以西,金穗大道路北以北,人民路路南以南,解放大道路东以东;解放大道原五中家属院,金穗大道中心医院家属院。 |
| ||||||||||
p < class=' _4'> > | 市实验小学 | 师专老校区南墙以南、文化街以西、引黄渠以北、胜利街以东(含胜利街西侧原胜利路的301—309号,357—375号,胜利街东侧的166号以上);孟营街1号的汽车配件公司家属院、孟营陈家胡同3号(沥青公司家属院和公路段仓库)、孟营西大街27号(原新华区政府家属楼)、孟营新街1-37号、胜南市场居民楼(胜利路311号、胜利路313号、胜利路南段313号)。 | 不含孟营小学学区的孟营街2号-87号、89号-410号(孟营南街、孟营南大街),向阳路128-166号(不含统建楼),孟营北大街1-124号,孟营小西街,孟营西大街(27号除外),孟营小东街,孟营小北街,孟营刘家胡同、孙家胡同、周家胡同、贾家胡同、陈家胡同(3号除外)、唐家胡同、孟家胡同,文化街254-314号和127-169号,文化街新康巷3号、4号、21号。 | ||||||||||
p < class=' _4'> > | 市外国语小学 | 金穗大道以南、劳动街以西、引黄渠以北、文化街以东;金穗大道以南、文化街以西、师专老校区南墙以北、胜利街以东。 | |||||||||||
p < class=' _4'> > | 市新区小学 | 新区公务员小区、留庄营村、新区新乡学院家属区。 |
| ||||||||||
p < class=' _4'> > | 市第二实验小学 | 解放大道以东,孟姜女路以北,书店胡同以西,平原路以南;平原路以北,一横街以西,中同大街以南,铁路以东。 |
| ||||||||||
p < class=' _4'> > | 市二十中小学部 | 石油华北局家属区。 |
| ||||||||||
p < class=' _4'> > | 市三十一中小学部 | 引黄渠以南,劳动街以西,胜利街以东,化工路以北;华兰大道以南,劳动街以东,和平大道以西,化工路以北。 |
| ||||||||||
p < class=' _4'> > | 市三十二中小学部 | 向阳路以南,和平大道以东,牧野大道以西,化工路以北。 |
| ||||||||||
p < class=' _4'> > | 四十二中小学部 | 中铝生活区。 |
| ||||||||||
p < class=' _4'> > | 市第一实验学校、市第二实验学校 小学部 | 劳动街以东、宏力大道以北、和平大道以西、建设路以南;和平大道以西、建设路以北、新寺路以东片。 |
| ||||||||||
p < class=' _4'> > | 市第三实验学校 | 友谊路以南,和平大道以东,向阳路以北,牧野大道以西。 |
| ||||||||||
p < class=' _4'> > | 注:局属小学学区范围解释权在市教育局。 | ||||||||||||
p < class=' _5'> > | 附件4: | |||||||||||
p < class=' _5'> > | 2011年市局属初中招生计划 | |||||||||||
p < class=' _5'> > | 学校名称 | 计划 | 招生 | 学校名称 | 计划 | 招生 | ||||||
p < class=' _5'> > | 新乡市第二中学 | 8 | 432 | 新乡市第三中学 | 8 | 432 | ||||||
p < class=' _5'> > | 新乡市第四中学 (市十中北校区) | 12 | 648 | 新乡市五中 (铁路高级中学西校区) | 8 | 432 | ||||||
p < class=' _5'> > | 新乡市外国语学校 | 10 | 540 | 新乡市第七中学 | 8 | 432 | ||||||
p < class=' _5'> > | 新乡市第九中学 (市二中西校区) | 8 | 432 | 新乡市第十中学 | 12 | 648 | ||||||
p < class=' _5'> > | 新乡市第十一中学 | 8 | 432 | 新乡市第十二中学 | 8 | 432 | ||||||
p < class=' _5'> > | 新乡市第十三中学 新乡市第二实验学校 | 6 | 324 | 新乡市第十六中学 (市二十二中南校区) | 6 | 324 | ||||||
p < class=' _5'> > | 河师大实验中学 (河师大附中联合校) | 10 | 540 | 新乡市第十九中学 | 2 | 108 | ||||||
p < class=' _5'> > | 新乡市第二十中学 | 4 | 216 | 新乡市第二十二中学 | 14 | 756 | ||||||
p < class=' _5'> > | 新乡市第三十中学 | 10 | 540 | 新乡市第三十一中学 | 2 | 108 | ||||||
p < class=' _5'> > | 新乡市第三十二中学 | 2 | 108 | 河师大附中 | 4 | 216 | ||||||
p < class=' _5'> > | 四十二中(中铝中学) | 6 | 324 | 体育中学 | 2 | 100 | ||||||
p < class=' _5'> > | 计划班数合计 | 158 | 招生计划合计 | 8524 | ||||||||
附件5: | ||||||||||||
2011年市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 ||||||||||||
序号 | 学校名称 | 计划班数 | 招生计划 | |||||||||
1 | 新乡市开达学校 | 2 | 100 | |||||||||
2 | 新乡市一中实验学校 | 6 | 300 | |||||||||
3 | 新乡十中英才学校 | 6 | 300 | |||||||||
4 | 新乡市二十二中外语实验学校 | 6 | 300 | |||||||||
5 | 河师大附中金龙学校 | 6 | 300 | |||||||||
6 | 合计 | 26 | 1300 | |||||||||
附件6 | ||
2011年市局属初中学区范围 | ||
学 校 | 学 区 范 围 | |
二中 | 宏力大道 [566#--680#、445#—东村二巷院口(原北干道306#-366#、353-405#)]以南、郊委路以东、中原路(中原路110—202#)以北、东海市场西侧以西;邮电局家属院、农行家属院、和平新村中段及一巷(1—22#)、二巷(1—12#)、三巷(1—8#)、四巷(1—8#)、针织厂家属院、原和平路128#—168#、109#-133#。 | |
三中 | 新飞大道以东、卫河以南、牧野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片;中原路以南、新飞大道以西、卫河以北、花园西街以东片;荣校路1#—23#(路南)、33—48#(路北);花园西街7—131#、花园南街、和平大道59#—189#(单号)56#—98#(双号)、新建巷;新区公务员小区。 | |
四中 (十中北校区) | 人民路以北、新飞大道以西、卫河以南、胜利街以东片;平原路以北、胜利街以西、中同大街以南、解放大道以东片。 | |
五中 (铁路高级中学西校区) | 幸福街以东、夕照街以南、西华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北片;八一路以南,幸福街以西,人民路以北片;人民路以南、京广铁路以西片(不含此区内区属学校学区);京广铁路线以东、自由路东侧以西、健康路北侧以北、平原路南侧以南片;孟姜女路以北、解放大道西侧以西、平原路南侧以南、自由路以东片。 | |
外国语学校 | 胜利街以东、人民路以南、新飞大道以西、金穗大道以北片。 | |
七中 | 西华大道以西、卫河以南、八一路以北片;京广铁路以西、西华大道以东、中同大街南侧以南、人民路以北片;幸福路以东,八一路以南,西华大道以西、夕照街以北片;高村路81-137号单号向北开口住户。 | |
九中 (二中西校区) | 胜利北街以东、建设中路以南、劳动中街以西、卫河以北片;新寺路以东、和平大道以西、建设路以北片;和平大道以东、新飞大道以西、前进路以北片;劳动街以东、建设路以南、和平大道以西、宏力大道以北片;劳动北街以东、中原路以南、花园西街以西、卫河以北片;中原路以北、劳动北街以东、郊委路以西、宏力大道以南;和平大道东侧谊连大市场至共产主义桥段(原和平路2—126#)。 | |
十中 | 金穗大道以南[169#(市衡器厂)—285#(市教育电视台)]、劳动街以西[北起教育电视台南至向阳路口(原藏营西街1—159#)]、孟营大街以北(112#—410#)、胜利街以东片[胜利南街2#—266#(市实验小学);胜利南街西侧[357#(市农机公司家属院)—375#(家电厂家属院1—12#楼)];孟营新街附1—37#;孟营小南街、孟营小西街、孟营西大街、孟营北大街、孟营小北街、孟营小东街、孟家胡同、周家胡同、建设巷、文孟胡同;黄河大道27#院。 | |
十一中 | 耿庄、尚介、大黄屯、小黄屯、何屯、杨九屯、铁路以东区属单位、驻区单位市民户口子女(化纤厂职工子弟除外)。 | |
十二中 | 宏力大道以北、西华大道以西片(不含此区内区属学校学区);宏力大道以南、卫河以北、京广铁路线以西片;东冀厂、牛村、黄岗。 | |
十三中 第二实验学校 | 西华大道以东、京广铁路线以西、宏力大道以北片;京广铁路线以东、胜利北街以西、卫河以北、建设中路以南片;京广铁路线以东、新寺路以西、建设中路以北片; 解放大道东侧以东、胜利街以西、中同大街以北、卫河以南。 | |
十六中 (二十二中南校区) | 京广铁路线以东、解放大道以西、货场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区域;解放大道以东、胜利路以西、新乡专用汽车厂北墙东西延长线以南、黄河大道以北片(进入市十中学区的院、号除外);胜利路以东、孟营大街向东延长线至劳动路以南、黄河大道以北片;东南走向的人民胜利渠以东、劳动街以西、化工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片;人民胜利渠以南、文化路以西、化工路以北的三角区域。以上区域属卫滨区、开发区区属初中的学区除外。 | |
河师大实验中学 (河师大附中联合校) | 和平大道以东、宏力大道以北、前进路以南、新飞大道以西片(进入九中的沿和平路东侧的号和进入二中的针织厂家属区除外);东海市场东侧以东、中原路以北、宏力大道以南、新飞大道以西片;新飞大道以东、卫河以北以西片(进入三中的荣校路两侧的号、院除外);五化家属院、进市村庄有西牧村、杨岗村、畅岗、茹岗、小朱庄、茹岗新村、尚庄。 | |
十八中 | 新飞大道以东、新一街以西、人民路以南、向阳路以北片;和平大道以东、新飞大道以西、金穗大道南侧以南、向阳路以北片;牧野大道以东、新一街以西、荣校路以南、人民路以北片(公务员小区除外);张庄、段村、留庄营。 | |
十九中 | 中同大街以北、西华大道以东、卫河以南、解放大道西侧以西片;中同大街以南、解放大道以西、平原路以北、京广铁路线以东片。 | |
二十中 | 新一街以东、新六街(东明大道)以西、金穗大道以南、道清路以北片;牧野大道以东、新一街以西、向阳路以南、道清路以北片。 | |
二十二中 | 解放大道以西、健康路南侧以南、货场路北侧以北、京广铁路线以东片;解放大道西侧以西、健康路以北、孟姜女路北侧以南、自由路东侧以东(不含自由路门牌号及向自由路出口的院和胡同)片;胜利街西侧[胜南市场(胜利南街89#)向北至市百货大楼]以西、解放大道东侧(解放大道118号至平原商场段)以东、新乡专用汽车厂北墙以北、平原路南侧以南片;道清新村社区、供销社家属院、胜绿小区、胜南市场居民楼。 | |
三十中 | 华兰大道以北、和平大道以西、人民胜利渠以南片(机床厂家属院除外);华兰大道以南、化工路以北、劳动街以东、和平大道以西片;化工路以南、劳动街以东、和平大道以西片;以上区域进入开发区中学学区的片区除外。劳动街以东、和平大道以西、金穗大道以南、人民胜利渠以北片。 | |
三十一中 | 华兰大道以南、劳动路以西、文化路以东片;大型机床厂家属院。 | |
三十二中 | 和平大道以东、牧野大道以西、向阳路以南、道清路以北片。以上区域开发区中学的学区除外。 | |
四十二中 | 中铝生活区。 | |
河师大附中 | 第54集团军军部子女;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师大附中、中国农业灌溉研究所家属区。 | |
注:各初中学校学区范围解释权在市教育局。 | ||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