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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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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评价要素
主要观测点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主要内容
主要考察培养目标制定情况: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中博士、硕士学位培养目标,各学位点/学院个性化细化。
主要考察学位标准制定情况:参照《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1.2学位标准(4分) 本学位点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 和各学科专业完整的培养方案进行拟定,不得低于学校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杭师大研[2015]9号);需附各学科培养方案。
主要考察培养方向情况: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中学2.1培养方向(3分) 本学位点的主要培养方向简介
科范围,各学位点/学院个性化细化,原则上按有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文字介绍每个方向的梯队组成、科研成果和项目、人才培养情况、达到的水平(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等)。
1.主要考察本学科各培养方向带头人情况(定位和要求)与2.1对应:(1)2基本条件(35分)
2.2师资队伍(12分) 各培养方向带头人、主要师资队伍情况
学术造诣、在各级学会担任职务情况;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获奖等)情况;(2)科研能力及承担课题情况;(3)培养学生(培养博硕士情况)及教学成果。
2.主要考察学术梯队(按一级学科统计)情况:(1)各层次年龄结构:各年龄段教师、导师占比(突出青年教师占比);(2)各学科方向学术带头人、主要学术骨干情况;(3)各层次学历结构:具有高学历或学位的教师数量及占比;(4)各层次职称结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数量及占比。
1.1培养目标(4分) 本学位点培养研究生的目标定位
1目标与标准(8分)
1.主要考察科研项目与经费情况:(1)承担各层次、各类型科研项目与经费的情况;(2)各层次(高级、中级)教师承担科研项目及经费的人均数;(3)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必须承担的课题和经费要求。
本学位点已完成的主要科研项目以及部分2.主要考察科研成果情况:(1)论文:学位点发表各层次、各类型科研论2.3科学研究(11分)
在研项目的情况 文的情况;各层次教师发表高质量文章的总数、人均数;(2)专著:学位点出版专著情况;各层次教师人均数(或字数);(3)科研奖:各层次教师获奖的总数(人均数);(4)专利及效益:获专利数、创作作品或产生经济效益、服务社会效益情况。
1.主要考察重点学科和实验室情况:本学位点重点学科情况、国家(部、省重点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情况。
2.主要考察教学基地情况:学位点教学基地数量,有否长期合作协议,能否满足教学需要,基地导师数和指导能力。
2.4教学科研支撑(6本学位点支撑研究生学习、科研的平台情分)
况
3.主要考察实验室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力训练条件情况:实验室数量、面积;教学教室情况。
4.主要考察仪器设备情况:用于研究生培养的仪器设备情况(数量、金额、大型仪器设备情况)。
5.主要考察图书期刊情况:学位点(指学院自设图书馆或校图书馆中与本学位点密切相关部分)图书期刊情况。
6.主要考察网络建设情况:学位点计算机和网络建设情况、网络期刊数据库情况。
本学位点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制度建设、奖主要考察奖助体系情况:校、院两级奖助体系,包括总金额、分项目金额、2.5奖助体系(3分)
助水平、覆盖面等情况 学院自筹经费、辐射学生数及占比、人均金额等。
3人才培养(57分)
1.主要考察招生情况:报考数量及录取比例、录取人数、生源结构(学历、专业、是否推免等)。
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报考数量、录取比例、2.主要考察初试环节情况:初试科目是否符合学校规定,科目设置是否科3.1招生选拔(6分)
录取人数、生源结构情况,以及为保证生学合理;自命题科目命题质量、难易程序、阅卷是否规范,成绩分布是否源质量采取的措施
合理;是否严格遵守学校有关保密规定。
3.主要考察政策举措情况:为保证生源质量采取的措施:复试组织和招生过程是否规范和符合学校有关规定,招生复试过程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公示制度;生源情况及复试淘汰率,录取申报材料各项内容是否完整,规范。
1.主要考察培养方案制订情况:培养方案的制订和论证过程是否规范;课
程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体现研究生水平的一级学科范围的专业基础课、二3.2培养方案(4分) 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的合理性情况
级学科的专业课以及选修课是否层次分明。
2.主要考察课程体系设计情况:是否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体系 设计的根本依据;课程体系设计和整体优化情况。
1.主要考察课程开设情况:(1)根据培养方案和计划相应开设的课程情况 (含专业课):课程承担人要求;课程课时;师资力量;课程内容;(2) 课堂教学效果(包括督导组测评、学生测评);教学秩序(包括授课到位 率、调停课次数);(3)课程教学质量:督导、考核与评价结果;授课方 本学位点开设的核心课程及主讲教师。课式和手段以及课程考核方式等是否科学、合理,考试成绩分布是否合理; 程教学质量和持续改进机制
是否体现系统性、前沿性,能及时反映学术领域的最新思想动态和最新科研成果,是否适应研究生探索性学习和创造性能力培养的要求;(4)持续3.3课程教学(12分)
改进机制:课程审查与新课开设的规范化情况;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授 课计划等文件是否齐全规范。
2.主要考察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情况:研究生教学改革情况:立项改革或
自主改革;课程建设和优质课程资源利用情况(包括省级、校级优质课程
建设情况)。
3.主要考察教材编写情况:(1)主编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与精品教材情况;(2)正式出版或自主编写的研究生教材、讲义;(3)校级核心课程建设立项与建设情况
4.主要考察教学成果奖情况:各层次优秀教学成果奖
1.主要考察导师遴选情况:(1)学院或学科导师选拔的标准:导师遴选是否规范,导师承担科研项目情况;(2)导师履行职责情况,新增导师岗位培训到位情况。
2.主要考察组织业务培训情况:学院组织导师业务培训的频率、参训导师3.4导师指导(4分)
导师队伍的选聘、培训、考核情况。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制度要求和执行情况
人数和比例;导师参加学校组织培训的人数和比例。
3.主要考察导师考核情况:导师考核的制度和执行情况;将导师培训、考核与动态管理结合的制度和执行情况。
4.主要考察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度情况:相应制度及执行情况。
3.5学术训练(或实践研究生参与学术训练的情况,专业学位研教学)(4分)
究生参与实践教学的情况,包括制度保证、主要考察学术训练情况:本学科内部组织学术沙龙、学术讨论的情况;专经费支持等
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训练情况、保证制度。
1.主要考察参与学术交流情况:导师为研究生提供学术交流的机会:参加各层次(国外、国内、省内)的相关学术会议和交流机会的次数,研究生3.6学术交流(2分) 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的基本情况 在交流大会上作报告情况。
2.主要考察组织学术交流情况:本学院/学科组织省市或全国学术交流情况。
3.7分流淘汰(4分) 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分流情况,提供研究1.主要考察制度保障情况:制度保障情况(如组织开题和中期考核、组织
生分流淘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