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07年养犬管理集中年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京兴政办发[2007]3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7.04.11
【实施日期】2007.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07年养犬管理集中年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兴政办发〔2007〕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2007年养犬管理年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大兴区2007年养犬管理集中年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07年养犬管理集中年检工作,巩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和《北京市养犬登记和年检管理办法 》,以人性化宣传为主要手段,以严格执法检查为重要保障,引导养犬人按规定办理集中年检手续,确保上年度已登记犬只100%年检,力争使更多的犬只纳入管理范围,使各类违规养犬行为明显减少,使养犬人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素质显著提高,切实维护首都稳定和谐。
二、职责分工
2007年养犬集中年检工作由区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城管大队、卫生局、民政局、畜牧中心等部门配合。
区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掌握全区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区委宣传部:负责确定宣传口径,组织新闻媒体配合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各派出所对去年已登记年检犬只进行集中年检,并将全部犬只登记年检情况录入犬类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对无证养犬、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或烈性犬、违规遛犬等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区工商分局:负责组织开展涉犬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涉犬经营单位严格依法取缔,对于合法单位逐步规范。
区畜牧中心:负责全区犬只的免疫工作,确保登记年检犬免疫率达100%;监督指导动物医院为市民的犬只实施绝育;指导对犬只免疫、犬类常见病预防知识的宣传;组织协调犬只植入电子芯片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区城管大队:负责组织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进行查处。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全区被犬咬伤、抓伤人员及时进行诊疗,并就狂犬病防治工作进行宣传。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发动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集中年检工作,并加强社区养犬自律会建设。
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村(居)委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集中年检的宣传动员、执法检查、教育培训、物质保障、监督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阶段
(一)宣传发动准备阶段(3月下旬-4月30日)。
通过组织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并摸清各自辖区内的犬只底数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4月20日前,依托区、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培训工作机制,完成对各级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年检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在4月下旬开展专项执法周活动,以执法促年检,为集中年检奠定坚实基础。
(二)集中年检工作阶段(5月1日-6月30日)。
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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