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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个人所得税

时间:2019-03-04 14:31:55    下载该word文档

2019年个人所得税

2019年起实施的新个税法规定,对居民个人取得的四项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实行综合计税,单位或个人在支付上述四项所得时,需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实施新税制后扣缴义务的主要变化点

一是新税法建立了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的制度。为方便纳税人,尽可能实现绝大部分仅有一处工薪收入纳税人日常税款的精准预扣,扣缴义务人支付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时,需按照“累计预扣法”规定预扣个人所得税,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缴入国库。

二是新税法首次设立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据税法规定,居民个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大病医疗除外)给任职受雇单位的,任职受雇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税款时进行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一、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意义

根据新税法,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每月收入超过5000、年度收入超过60000的部分需要缴税。为了大家能尽量享受到缴税的优惠政策,请大家积极、如实的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1:某员工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为5000元,三险一金为1000元,可扣除的专项附加为每月1000元,本年发放了年终奖20000元,那么该员工应该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该员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年终奖)+5000(应发工资)*12-1000(三险一金*12-60000(年度免税额)-1000(专项附加扣除)*12=-40000

应缴纳税款=0

例2:某员工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为5000元,三险一金为1000元,可扣除的专项附加为每月0元,本年发放了年终奖20000元,那么该员工应该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该员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年终奖)+5000(应发工资)*12-1000(三险一金*12-60000(年度免税额)=6000

应缴纳税款=6000*3%(参考税率表)=180元

二、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1.通过QQ群“区畜牧水产系统”找到表格并下载

2.根据自身情况填写表格

表格内包含首页(需要填写本人及配偶信息,无配偶的选择无)、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如无专项附加信息填报,仍需填写好首页个人及配偶信息)

3.表格填好后发送电子版给扣缴义务人(王俐人、李艳丰)

二、个人所得税APP下载

1.下载渠道:通过应用宝或网页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APP

2.注册:打开APP—个人中心—注册—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填写信息—注册成功

3.查验任职受雇信息是否被其他公司使用

4.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APP首页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需要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注:1.内容要真实;2.赡养老人支出非独身子女的话需要填写兄弟姐妹的信息

三、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年满3岁,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连续计算

继续教育:在学历教育期间按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 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个人或配偶。偿还贷款期间,按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按租赁住房的主要工作城市(或经常居住城市)确定定额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独生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扣除额度,个人最多每月抵扣1000元(约定或指定分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

四、注意事项

1.请依法留存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证明资料,比如子女在境外接受学历教育、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的纳税人,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证明资料。

如果您已经申报某项专项附加扣除,又没有留存这些证明资料,将会影响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请在2020年1月1日(含)后申报大病医疗扣除。

由于大病医疗扣除需要累计计算个人全年发生的医疗支出自行负担金额,所以只能在2019年度结束后才能申报享受。

3.请勿同时申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

您只能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中的一项扣除。同时符合两项扣除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扣除。

4.申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报的相关证书发证或批准日期应该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发证(批准)日期在这一时间之后的才能依法享受扣除。

5.申报子女教育扣除的,父母双方总扣除金额请勿超过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

如果父母双方享受子女教育扣除,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如果双方都按照1000元/月的扣除标准申报,将影响双方子女教育扣除的享受。

如果您对专项附加扣除有疑问和问题,可以咨询扣缴义务人、拨打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或者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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