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郴州官员有三分怕李大伦,那他们就有十二分怕曾锦春。”
-以市纪委名义设置的“私营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每年交40万。
-“要想在郴州开矿,没有‘曾矿长’的批准绝对不行。”
9月19日下午4时10分,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及其家属被湖南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带走。目击到现场的郴州市委市政府的官员,迅速用手机短信对外界发出了消息。一时间,人们奔走相告,举城狂欢。此后一两天,市区鞭炮声此起彼伏,甚至连市委市政府的大院里也鞭炮隆隆。在郴州下属的县市中,不少人自发走上街头,鸣放烟花爆竹庆祝。
在临武县、桂阳县、宜章县等地,庆贺的人流中还打出了横幅:“感谢党中央为郴州人民除害!”“感谢党中央铲除腐败分子曾锦春,大快人心!”伴随着这些横幅的,还有声势盛大的腰鼓队。
值得注意的是,郴州人民给予的这种“待遇”,是连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被“双规”时也不曾“享受”的,更遑论原郴州副市长雷渊利、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了。这不由得让人疑惑:一个并非党政核心的纪委书记,何至于达到这种地步?
上下其手全盘通吃
记者在郴州接触到的采访对象纷纷表示,曾锦春之所以比李大伦更可恶,是因为李大伦只在上面“搞鬼”,不到下面扰民。而曾锦春则一手遮天,上下其手,全盘通吃,“非常无情和霸道”。
有官员称,在郴州官场,谁也莫敢拂其意,撄其锋。否则,随便就被找个借口“双规”起来。“如果说郴州官员有三分怕李大伦,那他们就有十二分怕曾锦春。”
曾锦春也认识到并很好地利用了他手中的这种权力,使用起来得心应手,快意恣然。在郴州,被他“双规”过的干部不计其数。记者的采访对象中,好几位都提到这样一个情况:他们在不同的场合中听过曾锦春的发号施令,“把他带到郴州来,对他进行双规”。
另一个经常被提到的事实是,桂阳县城有条街叫城南街,在这条街上坐落着许多政府部门,如公路局、交通局、税务局、工商局等。在这条街上,所有政府部门的一把手都无一例外被曾锦春“双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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