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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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科等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销售管理等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14]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销售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小企业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四个专业(含开考体制改革试点)进行调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4个专业考试计划执行调整后的课程设置(具体见附件),不再设置非学历证书课程。
二、自2015年7月1日起,该4个专业分别对“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等非学历证书实行分等级整体认证的办法,考生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方可按照课程设置有关说明中的要求申请证书免考。
三、2015年7月1日前已经参加 “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非学历证书考试,并通过1门以上(含1门)课程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完成非学历证书的考试。
选择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须按照整体认证的办法,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证书免考。
选择不再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其通过的证书课程可按课程设置的要求进行课程认证;证书课程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不得以其中某一部分的合格成绩申请认证。
四、凡用部分证书课程进行认证的,由省级考试机构于2015年 10月31日前统一用考生的身份证号进行匹配。2015年 11月起不再进行部分证书课程的认证。
五、凡参加2015年11月份及之后“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等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均须按照整体认证的办法,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证书免考。
请各地及时通知考生。
附件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课程设置 附件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附件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专科课程设置
附件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附件5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新旧计划课程顶替表
附件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新旧计划课程顶替表
附件7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专科 新旧计划课程顶替表
附件8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新旧计划课程顶替表
附件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课程设置
专业代码:020313 序号 课程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03706 03707 00054 04183 00018 00019 00058 00144 00179 00892 00177 00178 00185 10510 00908 00909 00041 10513 课程名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管理学原理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市场营销学 企业管理概论 谈判与推销技巧 商务交流(二) 消费心理学 市场调查与预测 商品流通概论 连锁与特许经营管理 网络营销与策划
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 基础会计学
销售案例研究(实践)
总学分
学分 2 4 6 5 2 2 5 5 4 4 5 6 5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