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状型交叉持股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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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卷第4期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NO.4Vo1.32 2 0 l 4年7月 Journal of Fosh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Ju1.2 0 1 4 论环状型交叉持股的法律规制 于定勇 ,李晓春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00;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院,广东佛山528000) 摘要:环状型交叉持股是由三家以上的公司依次循环持有另一家公司的若干股份而形成环状型的持股系统。根据环 状型持股的公司之间是否具有控制依附关系,环状型交叉持股又可分为普通的环状型交叉持股和异质化的环状型交叉 持股。普通的环状型交叉持股属于一种间接交叉持股,它在公司资本、内部治理等方面带来的危害相对比母子公司之间 的直接交叉持股要低得多。但异质化的环状型交叉持股,因异化为变相的直接交叉持股,它可能产生的危害与直接交叉 持股完全一样。对于异质化的环状型交叉持股应按直接交叉持股对待,应借鉴“区别对待主义”的做法对其进行规制。而 对普通的环状型交叉持股,应在信息披露以及反垄断规制上予以完善。 关键词:交叉持股;环状型;法律规制 中图分类号:D913.9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18X(2014)04—0051~07 交叉持股是指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对方的股 份,继而相互成为对方股东的情形。公司间交叉 一、环状型交叉持股的界定与实例 持股是股东法人化的产物。以是否直接持股为标 准,交叉持股可以分为单纯型交叉持股和环状型 环状型交叉持股也叫循环交叉持股或循环持 交叉持股。单纯性交叉持股是指两个公司之间相 股,它是由三家以上的公司依次循环持有另一家 互持有对方股份。单纯性交叉持股又可演化为直 公司的若干股份而形成环状型的封闭持股系统。 线型交叉持股、放射型交叉持股等形式。但不管 如在A、B、c三家公司中,A持有B的若干股份,B 其怎样演化,我们依然可以发现两个公司相互持 又持有C的若干股份,而最后C又持有A的若干 股的现象,是比较容易识别的。相比较而言,环 股份(见图1)。在环状持股系统中,相邻的公司相 状型交叉持股则比较隐蔽,其最简单的模型是指 互间并没有直接的交叉持股关系,而始终为单向 甲、乙、丙三个公司间形成一种循环持股的形态, 持股,但由于其首尾相连,相邻的两个公司就成了 如甲公司持有乙公司股份,乙公司持有丙公司股 间接的交叉持股。环状型交叉持股往往难以识别, 份,丙公司再持有甲公司股份。由于环状型交叉 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我们只有对子公司或孙公司 持股识别和监管难度都较大,各国立法并没有专 等的股权进一步查询,才能发现他们之间存在间 门规制。本文仅论及学者们较少研究的环状型交 接的交叉持股关系。而在直接型交叉持股中,两个 叉持股 公司相互持有对方的若干股份(见图2)。这种持股 相对直接和简单,相互之间的关系一目了然。 收稿日期:2014—04—1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2YJC820056) 作者简介:于定勇(1970一),男,湖南邵阳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副教授。>>>>
52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32卷 又如,湖北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东贝集团”)在2012年8月前,与其子公司 也存在着一个环状型交叉持股关系(见 5)、、!、 , 、 ,,c叉 交 状 ll\/>>>> =二 == 、,一一 。/ 东贝 东贝B 集团 图2直接交叉持股关系图 在我同,公司环状型交叉持股的现象是存在 的 如中 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 , 一关 /三 \¨_ 欧宝 f、40 机电tL"- 图5东贝及其子公司与欧宝持股关系图 大集团”)在股改前,远大集团持有中国远大(香 港)有限公一(以下简称“远大香港”)90%的股权, 香港远大又持有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剥(以下简 称“炎黄置业”)的80%股权,而炎黄置业最后又持 有远大集团的l00%股权(见罔3)。2011年8月之 从冈3、图4可看出,虽然远大集团、远大香 港、炎黄置业之间并没有直接的交义持股关系,但 F}1于远大集团是远大香港的控股股东、远大香港是 炎黄置业的控股股东、炎黄置业又是远大香港的控 股股东,实际上这三家公司之间均形成了“变卡H的 直接交义持股”,即透过子公司形成的交义持股。 以图3中远大集团和炎黄置业之间的关系为例,炎 后,北京远大华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华创投资”) 远大集团、炎黄置业通过两次签订 增资和转让协议,将远大集团5l%的股权转让给 华创投资,而炎黄置业所占远大集团的股权比例 随即下降至49%(见图4) 。变更后, 家公司之 问仍为环状交叉持股。 黄置业持有远大集团l00%的股份,远大集团持有 远大香港90%的股份,远大香港又持有炎黄置业 80%的股份,南于远大香港受远大集团控制,远大 香港持有的炎黄置业之股份在法律效果E相当于 由远大集团间接持有,从而在远大集团和炎黄置业 之间形成了变相的直接交叉持股关系。 远大 集团 远大 香港 rr一1 图5中东贝集团通过其子公司东贝B间接持 有欧宝机电的股份,从而也在东贝集团和欧尘机电 之间形成了“变相的直接交叉持股关系”。 异质化的环状型交叉持股还存在于股份代持 炎黄 f 置业 I一一 的情形中。以罔1为例,虽从外观形式卜看,甲公 司和丙公司是单向持股关系,但如果乙公 持有 丙公司的股份是受甲公司的委托而持有或实际由 甲公司出资,则实际上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是有交 叉持股关系的。只是这种凭协议而产生的交叉持 股隐蔽性更强,更难以监管。 变更前 图3三大公司环状型交叉持股图 远大 集团 远大 香港 /、 、 厂] 变更后 二、环状型交叉持股的利弊分析 环状型交义持股可以加强企业之间的紧密度, 公司之间较易达成某种协议并采取某种措施,以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