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近期工作安排
中心校:
1、 指导并督促各学校完成相关业务操作,核实各校各项信息是否维护;
2、 在9月1日前上报各乡镇学籍系统中需要更改学校名、新增、减少、撤并的信息。
学校:
1、 9月1日前完成毕业年级问题学籍处理。
2、 9月30日前完成非毕业年级问题学籍处理。
3、 9月6日前完成非问题学籍毕业生,正常操作毕业。
4、 9月20日前完成非问题学籍毕业生,正常操作招生。(原毕业学校进行毕业操作后即可进行)
5、 9月6日——20日在问题学籍毕业生库中,完成录取问题学籍毕业生问题学籍处理。同时完成问题学籍毕业生,招生处理。
6、 9月20日前完成一年级新生注册。照片采集同步进行。非新生,没有照片的,请一并完成。
7、 9月10日前完成无身份证在校就读证明的收集存档,家长手写,盖上手印,学校及中心校盖章,学校存档。
8、 各类异动处理时间:
转学每学期首月及末月(春季3月31日、6月31日,秋季9月30日、12月31日完成);
休学整学年;
其他离校整学年;
复学每学期首月(春季3月31日,秋季9月30日);
死亡,学生死亡10个工作日内完成操作;
出国整学年;
跳级每学期首月(春季3月31日,秋季9月30日);
关键数据变更及维护整学年。
8、如实在系统中标注疑似辍学和辍学,
班主任将达到3天无故不到校上课、没有异动情况、且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或家长的学生,上报学校学籍管理人员。
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中将该名学生定为“疑似辍学”,7天无故不到校上课则将该学生学籍状态改为辍学。
如不如实上报,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道真县教育局
2012.8.22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