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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协议(样本)

时间:2020-09-11 11:14:46    下载该word文档

附件2

2020年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

(专科)定向培养协议

(样本)

甲方: (定向培养院校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学生姓名)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监护人: (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填写)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丁方: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川委厅〔2017〕66号)、《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免费定向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川组通〔2018〕20号)和《2020年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函〔2020〕70号)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深度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甲、乙、丙、丁就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事宜四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签订协议的前提

第一条 乙方符合2020年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项目报考条件,自愿报考甲方临床医学(专科)专业、毕业后自愿到丙方相关单位从事相关工作服务,按照招生录取程序择优录取后,方可确定为定向培养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根据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定向培养生,将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寄送至乙方。

第三条 在学生报到时收集本校学生《2020年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五份),未提交的,视为学生放弃入学资格,高校不予受理报到和注册学籍;《2020年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协议》一份放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交由学生自行保管、一份由培养学校保存,另外两份由培养学校于学生报到入学注册后一周内统一寄送省卫生健康委。

第四条 按照培养需求制定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方案和在校期间管理办法,提供必要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实行教育培养和严格管理,并于每学年末将乙方学习教育情况反馈给丙方。乙方在规定修读年限内,甲方免除乙方学费、免收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助费。

第五条 为已完成规定教育教学计划、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办理派遣手续。

第六条 负责乙方在校期间的履约管理,向违约的学生收取已享受的免费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和违约金,并纳入个人人事档案和征信系统。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持乙方或乙方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的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和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与甲方、丙方、丁方共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正式注册入学。

第八条 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在规定修读年限内完成学业。

第九条 在规定修读年限内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享受省财政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同时,优秀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

第十条 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见习期间应遵守实习、见习单位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应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毕业后按照四方协议,持本人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等,于毕业当年7月底前到委托定向培养县报到,由丙方、丁方按照本地安置办法和定向培养协议,安排到事业单位服务,服务期不少于6年。由丙方、丁方和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考核招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三条 在毕业前及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主动提出辞聘或解除劳动合同及流动。未经丙方、丁方书面同意,不得报考全日制“专升本”或以上学历考试。若经丙方、丁方书面同意报考并被录取的,须与丙方、丁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所在学校有过错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与学校双方均有过错的,按照过错责任承担民事责任;伤害事故系学生自身造成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在服务期内应当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变更地点或者擅自离开改变服务单位;特殊情况下经丙方、丁方同意,可在本县(市、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第十六条 乙方在服务单位上岗服务期内不得以升学、培训、调动等为由提出不履行服务期限的要求。

四、丙方、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丙方按规定提出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需求计划,配合甲方做好招生录取通知。在学生入学前,向甲方提供由丙方、丁方签字盖章的本协议书。

第十八条 丙方负责了解掌握乙方学习期间的表现情况。配合甲方对乙方进行教育管理,定期掌握学生在校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综合情况,协助甲方安排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见习,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所需的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十九条 在乙方向甲方提出报考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时,若同意其申请,丙方、丁方应共同出具书面同意函,同时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丙方负责乙方毕业后的履约管理,向违约的毕业生收取已享受的免费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和违约金,并纳入个人人事档案和征信系统。

五、违约情形及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或丙方、丁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不能在规定修读年限内完成学业并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相应的就业政策,并须在规定修读年限毕业时向甲方一次性全额退还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二)除本协议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自行放弃学籍的或被予以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相应的就业政策,并须在规定修读年限毕业时或退学时向甲方一次性全额退还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三)乙方未取得丙方、丁方书面同意,报考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录取就读的,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相应的就业政策,并须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30日内,向丙方一次性全额退还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四)毕业后未按规定按时到丙方、丁方报到或委托定向培养单位从事相关工作服务的,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30日内,向丙方一次性全额退还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五)毕业后在签约单位工作服务未满6年,或因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被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在合同终止之日30日内,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6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补费用,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的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发生本协议第二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的违约行为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分别由培养学校和定向服务单位记录(附表1、2),装入个人档案,5年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

六、协议终止、解除、失效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不可抗力因素。如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申请,甲方、丙方、丁方应予同意,经规定的审批程序,终止本协议且不以违约论处,免收违约还款及违约罚金:

(一)在校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专家集体诊断,并出具书面诊断书,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服务期内,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专家集体诊断,并出具书面诊断书,确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医疗卫生职业的。

(三)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战争等。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继续享受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计划,且须在学籍注销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免费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并缴纳相应违约金:

(一)予以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二)主动放弃学籍或定向服务单位的;

(三)其他违约情形。

第二十五条 甲、乙、丙、丁四方签订的《2020年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协议》,在乙方履行协议约定义务6周年服务期满自动失效。

七、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于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四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经甲、丙、丁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签字后生效。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乙方及其监护人共同签订本协议。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

附件:经乙方签署确认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经乙方法定监护人签署确认的乙方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提供)

甲方(定向培养院校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学生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监护人:(签字)

(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签署)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方(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丁方(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

级免费医学生(专科)在校期间诚信记录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就读学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主要成员及联系电话

父亲姓名

手机号码

母亲姓名

手机号码

或监护人姓名

手机号码

定向服务县(市、区)

及单位名称

履约期限

XX年XX月—XX年XX月

履约

情况

填写是否履约,如否,请说明具体违约事项

备注:装入个人人事档案,如有违约应同时抄报省卫生健康委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表2

级免费医学生(专科)在服务单位期间诚信记录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毕业院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主要成员及联系电话

父亲姓名

手机号码

母亲姓名

手机号码

或监护人姓名

手机号码

定向服务县(市、区)

及单位名称

履约期限

XX年XX月—XX年XX月

履约

情况

填写是否履约,如否,请说明具体违约事项

备注:装入个人人事档案,如有违约应同时抄报省卫生健康委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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