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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人社局2019年工作重点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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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2019年工作重点

  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总体部署,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以高位求进、加快发展为工作基调,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为工作要求,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城乡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健全、人才保障更加有力、人事制度更加完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公共服务更加便捷的目标。

  一、推进城乡充分就业

  (一)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城镇新增就业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数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深化大创业”“大就业格局,加大就业促进力度,进一步创造就业机会。扎实推进城乡充分就业城市创建工作,有效落实各项考核指标。采取更加积极有力措施,进一步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全面完成年度就业工作目标。年内,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城乡失业人员实现就业6.6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结合全域统一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制度,将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居民,统一纳入全市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范围,发放《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扶持政策。深入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和促进产业发展规模用工政策,进一步扩大城乡就业。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推进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围绕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深入实施劳务精品战略,深化跨区域劳务合作,积极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深入实施系列就业援助计划和就业巡回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积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四)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贯彻落实扶持创业税收优惠新政策,深入实施五大创业工程,继续营造全民创业氛围。做好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迎检工作,努力形成创业文化。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鼓励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大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健全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促进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人员成功创业。

  (五)大力加强职业能力建设。贯彻落实《xxxx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深入实施就业培训券普惠制度和系列特别就业培训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率,增强城乡劳动者市场就业竞争力,提升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率。充分发挥“1+10”技师学院的特色和优势,完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化职业技能培训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大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力度,为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提供人才保障。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和全省第四届农民工技能大赛,承办第四届中国就业与创业促进会

  (六)全力做好重大项目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富士康、仁宝、纬创等省、市重大招商项目人力资源招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专项督察制度,完善政策促进、市场配置、统筹协调三项机制,实施校企合作、区域合作、回引工程、招募宣传四项行动计划,分解下达专项目标任务,形成重大项目人力资源保障工作长效机制,为促进产业发展和扩大就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七)全面优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加快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通过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完善就业援助和就业失业管理实名制,加强职业供求 信息分析和人力资源市场季度供求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就业信息服务质量水平。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和效果。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八)继续扩大城乡社会保险参保规模。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会保险参保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全年参保人数分别不低于420万人、430万人、220万人、210万人、310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年参保人数不低于240万人。加大成府发〔〕31号文件执行力度,妥善处理好年411日以后被征地农民参保问题,实现新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

  (九)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办法。贯彻落实成委发〔〕23号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相关配套政策,全面推进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向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轨接续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保险关系转接机制,确保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按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为全市104万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十)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费用谈判,逐步扩大谈判范围,促进医疗费用降低。探索建立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管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机制,争取6月实施。总结分析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试点运行情况,出台实施《市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实现课题目标并力争通过人社部结题评审。以按病种付费为突破口,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控制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实施多层次、复合式的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平台,改革医疗费用结算审核方式,逐步实现由清单逐笔审核向抽查审核、事中审核、全貌审核转变,降低医保经办成本,提高医疗费用控制质量。

  (十一)完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继续加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城镇登记失业率与社会调查失业率双轨分析报告制度。出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补充规定,扩大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完善生育医疗费支付方式。深化国家级城乡居民生育保障试点工作。

  (十二)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程序,科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深入落实市政府165号令,加大查处违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力度,兑现举报违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奖励制度。推进定点医疗机构诚信等级管理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强化医疗、生育保险反欺诈工作。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健全基金巡查和内控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和效能。

  (十三)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积极配合部、省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和全国内控大检查,切实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迎检工作。按照成委办〔〕51号和成委办〔〕52号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市属退管工作站管理的破产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工作。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经办和重心下移工作,不断扩大覆盖范围。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大力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深化养老金资格审查、异地就医结算等社会保险经办区域合作,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效率。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全面推进重点企业引进人才工作。继续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倾斜政策。分产业、分专业组团赴外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满足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业集中区的人才急需急用。编制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人才开发目录,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聚集。研究制定适应产业发展的引进人才政策和办法,拓展引进急需紧缺和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范围。完善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机制,落实企业引进人才享受政府安家补贴和财政奖励政策。

  ()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和服务新机制。做好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确保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此类人才不低于30%。完善专家+项目+基地(站)的专家服务模式,创新专家服务抓手和平台。按照《创新创业人才工作站暂行办法》,为重点企业、产业功能区构建人才(专家)创新创业平台和公共服务窗口,推进新型人才工作站建设,新设立人才工作站5家、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10家。开展优秀外国专家和留学人员评选表彰活动。

  (十六)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打破体制内外界线,面向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推行部分高级职称和全部中级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试行初中级职称以用定评方式,探索建立新型评价机制。制发《市有突出业绩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办法(试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特殊人才提供人才评价绿色通道。结合农村基层特点,拟制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市农村实用人才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推进人才评价城乡一体化。

  (十七)统筹实施重要人才开发工作。指导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科学确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力争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家。编制《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草案)》,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

  (十八)继续完善公务员制度。组织开展纪念《公务员法》实施六周年活动,深入推进《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建立《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新录用公务员初任职务及级别确定办法,完善市政府部门处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任免及职务、级别晋升备案制度,配合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副厅(局)以下公务员享受上一级职级待遇政策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研究制定公务员激励办法,完善公务员辞职、辞退具体规定,规范公务员调任、转任、回避、奖励、处分等办理程序。

  (十九)继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加强公务员四类培训、公务员职业道德全员培训和对口培训。完善公务员培训计划、学时登记、考核等制度,将培训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深入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大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建立健全竞争性选拔公务员制度,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和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加强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和公务员登记审批工作,加快公务员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公务员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十)继续做好政府表彰奖励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法》、《xxxx表彰奖励工作条例》的立法和宣传、贯彻工作。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做好年市政府表彰项目审核等日常工作。配合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做好全国抗震救灾英雄、省抗震救灾模范休假疗养工作。认真做好《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人物卷》编撰工作。

  (二十一)继续做好参公管理工作。严格把握参公管理审批标准和程序,做好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做好参公管理单位人员登记和工资套改工作。研究制定参公管理单位人员管理意见,规范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全面清理已批准参公管理单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已参公管理单位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取消参公管理。

  (二十二)继续加强公务员管理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基本资料和基础数据管理。组织公务员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市县两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上派下挂锻炼工作。加强公务员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五、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军转安置工作

  (二十三)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建设。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首次岗位聘用收尾工作,实现全市事业单位基本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日常工作制度。研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数据软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据库,逐步实现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

  (二十四)继续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实施工作人员聘用制情况检查。完善事业单位按岗聘用管理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制的管理和指导,力争基本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和按岗位聘用工作。进一步巩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成果,完善全员聘用、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制度,实现90%以上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全覆盖。

  (二)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市属事业单位年公开招聘,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手续。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规范公开招聘面试工作,促进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继续按照成委发〔〕36号、成委发〔〕16号文件精神,加大从一村一名大学生、优秀村社干部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完善市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措施。

  (二十六)继续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完善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制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按照成委发〔〕10号、成委发〔〕36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选派城区专业技术人员支援服务农村基层工作,落实支援服务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加强监督监察,确保服务质量。

  (二十七)继续加强军转安置工作。按照年军转安置工作部署,进一步挖掘安置潜力,拓宽安置渠道,健全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安置工作机制,探索和改进安置办法,确保年度安置任务顺利完成。建立健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自主择业管理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改进和创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扶持办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方式,充实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强军转干部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实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专项目标管理,全面落实、及时兑现解困政策,确保企业军转干部队伍总体稳定。

  六、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八)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根据国家、省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公务员分类管理进程,研究提出符合不同类别公务员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实施意见。继续配合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二十九)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完成公共卫生与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原则,稳慎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研究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激励与制约机制。

  (三十)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和调控,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调节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七、巩固和谐劳动关系

  (三十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日常巡查和书面审查,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工作机制和跨地区案件协查机制,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和跨地区重案要案,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全面深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巩固两网基础,完善管理体系,扩大覆盖范围,拓展服务功能,努力实现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全动态监督管理。坚持以执法服务促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十二)加大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工作力度。加强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基础建设,依法建立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一步做实市县两级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实体机构;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和制度,逐步形成市、区(市)县、街道(乡镇)和企业共同协调处理人事劳动争议的工作网络。加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实体机构能力建设,强化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的规范运行,充分发挥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功能,加快劳动争议仲裁信息化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办案业务的学习培训,提高仲裁队伍办案能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强化人事劳动保障信访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主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xxx题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研判制度,加强信访综合分析研判,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三十三)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贯彻实施。推进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推进集体合同彩虹计划,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继续完善特殊工时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和服务。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四项创建工作,加强基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进一步扩大三方协调范围,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置产业调整、关闭破产、改制重组企业职工分流安置问题。

  八、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三十四)强化督察督导。重点抓好充分就业城市创建、就业优先战略实施、重大项目人力资源保障、统筹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目标的督察,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完善调研工作制度和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工作机制,提高调查研究服务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加强调查研究成果和课题研究成果交流与运用,编辑出版《统筹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内部刊物,定期刊发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配套改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创新实践成果。

  (三十六)推进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创建法治城市活动,配合立法机关认真做好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工作,重点做好我市社会保险地方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工作,研究制定适应我市统筹城乡发展、与《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法规和相关办法,加快《市就业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健全和完善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法规和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普法规划,重点抓好《社会保险法》宣传和培训,营造全民遵守《社会保险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氛围。推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做好行政争议处理工作。

  (三十七)完善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研究制定《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20年)》,制定发布《市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加快完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梳理《部市备忘录》推进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完善推进措施,确保《部市备忘录》明确的统筹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十八)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三级管理、四级服务模式,制定《市统筹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加快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及队伍建设,力争上半年完成温江示范区建设,形成全区33个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的服务能力全覆盖和就业社保业务功能全覆盖,年底前一、二、三圈层各一个区(市)县完成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不断降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成本。

  (三十九)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建立健全舆论宣传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和舆情员制度。加强舆论宣传和舆情监控业务培训,强化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果的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网络宣传,继续编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试验区建设专刊信息》。创新宣传渠道,建立市人社局官方微博。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加强舆情应对和处置。

  (四十)深化政务公开。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查询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行政权力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办理公众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四十一)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有机整合原人事和劳动保障信息资源,实现基础软硬件系统、业务执行标准、培训能力和业务能力四统一,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建立宏观决策分析支持系统,力争41日前建立养老保险数据分析模型,年底前建立就业和医疗保险数据分析模型,进一步完善优化统计功能。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完善医疗支付接口信息化管理规范,为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监管提供数据分析支持。加快12333xxx 咨询扩容改造,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效能和质量。

  九、加强自身能力素质建设

  (四十二)推进机构改革。指导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机构改革,通过理顺职能、优化机构、整合队伍,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运行机制,做到思想上形成共识、工作上形成合力、制度上形成统一、文化上形成风格、服务上形成品牌。

  (四十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干部人事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完善竞争上岗制度。按照新的三定方案,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做好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

  (四十四)抓好党建工作。继续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不断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继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四)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积极营造把工作当学问研究、把工作当事业追求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服务水平。

  (四十六)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营造清简务本、清廉务实的良好风气。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行力,提高公信力。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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