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新时期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是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结核病患者为重点人群。
免费享有
每个居民都有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权利,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
服务对象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沪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项目及内容:
1. 建立健康档案
2. 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健康教育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项目及内容:
1. 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2.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3. 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4. 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5. 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项目及内容:
1. 预防接种管理。
2. 免费为儿童接种国家一类疫苗。
3.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项目及内容:
1. 新生儿家庭访视。
2. 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3. 婴幼儿健康管理。
4. 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5. 健康问题处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项目及内容:
1. 孕早期健康管理。
2. 孕中期健康管理。
3. 孕晚期健康管理。
4. 产后访视。
5. 产后42天健康检查。
老年人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以上常住居民。
项目及内容:
1. 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2. 体格检查。
3. 辅助检查。
4. 健康指导。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项目及内容:
1. 健康体检。
2. 每年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次),主要包括一般身体检查,生活方式评估和指导,血压血糖检测,用药情况指导,必要时的转诊服务等。
3. 每年4-6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仅限糖尿病患者。
4. 每年1次健康体检。血压、体温、身高、体重等常规体格检查,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项目及内容:
1. 患者信息管理。
2. 每年至少4次随访。
3. 每年1次健康体检。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
项目及内容:
1. 筛查及推介转诊。
2. 第一次入户随访。
3. 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4. 结案评估。
中医药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项目及内容:
1. 老年人每年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
2. 儿童中医调养。向儿童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向家长传授摩腹、捏脊、按揉穴位的方法。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项目及内容:
1.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2.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
3.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4.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5. 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项目及内容:
1. 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2.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3. 学校卫生服务。
4.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5. 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服务提供机构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具体实施。村卫生室接受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管理,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
项目对居民好处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以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以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
参与方法
居民根据所在的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即可享受到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参与方法:一是接受上述机构人员上门登记建档;二是直接到上述机构要求建档等。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