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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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阳
李梦阳简介:
李梦阳(1473~1530 明代文学家。字献吉,号空同子。庆阳(今属甘肃人。出身寒微。曾祖父赘于王氏,父恢复李姓。弘治六年(1493举陕西乡试第一,次年中进士。因连丧父母,在家守制。直到弘治十一年,出任户部主事,后迁郎中。弘治十八年四月,因弹劾”势如翼虎”的张鹤令,被囚于锦衣狱,不久宥出,罚俸三个月。出狱后,途遇张鹤令,李梦阳扬马鞭打落其两齿,可见他嫉恶如仇的强硬态度。郭卓茂称李梦阳为:“有明一代中国文坛上胆大包天的诗人”。正德元年(1506,因替尚书韩文写弹劾刘瑾奏章,被谪山西布政司经历,不久又因他事下狱,赖康海说情得释。刘瑾败,复起任原官,迁江西提学副使。后因替朱宸濠写《阳春书院记》而削籍。 李梦阳鉴于当时台阁体诗文存在”□缓冗沓,千篇一律”的弊端,决心倡导复古以救其痿痹,确有一定进步作用。他认为”宋人主理不主调,于是唐调亦亡”(《缶音序》;同时也鄙弃中晚唐诗,认为”至元、 白、 韩、孟、皮、陆之徒为诗,始连联斗押,累累数千百言不相下,此何异于入市攫金、登场角戏也”(《与徐氏论文书》)。主张古诗学魏晋,近体学盛唐。他的主张影响甚大。《明史·文苑传》说他与何景明”倡导复古,文自西京、诗自中唐而下,一切吐弃。操觚谈艺之士,
翁然宗之”。然而,李梦阳过于强调格调、法式,未能很好地从复古中求创新。尤其在他与何景明的辩论中,意气用事,论点更趋偏激,导致刻意古节、泥古不化的流弊,甚至走上抄袭剽剥的道路,反而扼杀诗歌创作的生机。直到晚年,他有所悔悟,在《诗集自序》里,承认”真诗乃在民间”,而自己的诗是情寡词工,并非真诗。 生平
李梦阳(1473一1530),初名莘,字献吉,号空同子,甘肃庆阳(明代属陕西)人。十一岁时(成化十八年,1482)随父徙居开封,其父李正时为周府封邱王教授。二十一岁时(弘治五年,1492)李梦阳举陕西乡试第一,次年成进士。因当年其母高慧去世,两年后其父又去世,李梦阳一直丁忧在家,未授官职。一直到他二十七岁时才拜户部主事,当上了一个正六品的官员,开始了他的宦海生涯。 李梦阳出身寒微,兼之他为人犟直,入仕不久,当其监税三关时,就第一次触犯权贵而下狱。据李梦阳《下吏》诗自注:“弘治辛酉年,坐榆河驿仓粮。”崔铣《空同李君墓志铭》中说:“常监三关,招商,用法严,格势人之求,被构下狱,寻得释。”徐缙《空同李公墓表》也记载:“公初税三关也,立法严整,请谒不行。勋珰诬之,逮狱,寻释。”综合以上材料,可知梦阳在监税三关时,因用法严整,与权豪势要相抵触,因而被诬告,以榆河(在今北京附近,离居庸关不远)驿仓粮事下
狱,但很快就得以释放。这是弘治十四年(1501)的事,梦阳时年正当“而立”,却经历了宦海浮沉的第一道波澜。 弘治十八年(1505),李梦阳上书孝宗皇帝,劾寿宁侯,结果又导致了他第二次下狱。此事全过程,李梦阳在《上孝宗皇帝书稿》所附之《秘录》中述之甚详:“于是密撰此奏,盖体统利害事。草具,袖而过边博士(贡)。会王主事守仁来,王遽目予袖而曰:‘有物乎必谏草耳。’予为此,即妻子未之知,不知王何从而疑之也。乃出其草示二子,王曰:‘疏入,必重祸。’……及疏入,不报也,以为竟不报也。一日,忽有旨拿梦阳,送诏狱,乃于是知张氏有本辩矣。张氏论我斩罪十,然大意主讪母后,谓疏末张氏斥后也。……奉圣旨:‘李梦阳妄言大臣,姑从轻,罚俸三个月。’此十八年四月十六日也。”
张氏即张鹤龄,孝宗张皇后弟,时封寿宁侯。这位国舅爷招纳无赖、罔利害民。梦阳向皇帝刚直进言,揭露了张的恶行。寿宁侯匆匆反扑,抓住梦阳奏疏中最后一句“厚张氏者至矣”几个字,采取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的手法,硬将揭露张国舅之“张氏”说成是讪骂张皇后之“张氏”。当时“皇后有宠,后母金夫人愬不已。帝不得已,系梦阳锦衣狱”(《明史·李梦阳传》)。幸亏孝宗还算明白,很快就将梦阳放了,并召张鹤龄进宫训斥了一顿。但李梦阳受此屈辱,怒气不平,“他日,梦阳途遇寿宁侯,詈之,击以马箠,堕二齿。寿宁侯不敢校
也”(同上)。在第二次与权豪势要的斗争中,李梦阳冒着杀头的危险,直言上疏劾奏国戚,甚至于事后还怒打皇亲。虽然也曾被抓入狱,且损失了三个月的俸禄,但在朝廷之上却赢得了刚直的好名声。当年五月,孝宗卒,武宗即位。梦阳官升一级,进户部员外郎,从五品。第二年,正德改元,梦阳又进郎中,正五品。 武宗即位后,原在东宫的一帮旧阉当权,干扰朝政、横行霸道,朝中正直官员多所不满。户部尚书韩文得内阁三老臣刘健、李东阳、谢迁支持,令梦阳执笔代作疏劾宦官,率群臣请诛刘瑾等八虎,此事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李梦阳《代劾宦官状疏》所附《秘录》中记载:“韩文每朝,退对属吏,言辄泣泪数行下,以阉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