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全县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委有关的规定、决议,搞好全县组织、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2、负责全县党的基层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对全县各级党的基层组建设进行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并进行宏观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县委管理的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年度考核和跟踪考察、届时考察、届示考察,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搞好向人大、县政协的干部推荐工作。 3、负责全县党建工作长远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的制定、督促和考核工作,承办县委党建领导小组的日常业务。 4、研究提出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意见。 5、规划、检查、指导全县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县级部门党组织和乡镇机关支部党员发展考察审批,抓好党员电化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6、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搞好党员“双评”、负责向省、市、县委推荐党内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 7、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和县、乡党群部门一般干部的培养、考察、调配、任免、审批、管理、退休及工资福利审批,负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等工作,促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8、研究制定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年度规划,做好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9、对全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县委管理和干部和各级党务(政工)干部的培训教育。 10、负责科级企事业部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审批,对全县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1、协调管理党的关系在县委的驻秦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2、履行党管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职能,推动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 13、指导全县干部审查工作,办理县委管理干部出国出境的政治审查,对干部审查作出审查结论。 14、负责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 15、负责组织、干部工作年度统计工作,办理党员干部的来信访工作。 16、做好县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史资料征集、编纂工作。 17、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管理县委老干部局。 18、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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