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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课程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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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MPA(公共管理专业硕士)
课程特训班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被誉为“中国财金黄埔”、“银行行长的摇篮”,是财经、金融类学科教学和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的办学单位之一。为了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配合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并在时间、费用和调研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工作部署;为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工商企业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中央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结合自身的办学特色,开办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课程特训班。>>>>一、培训班课程特色
培养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学员经过MPA精选课程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在工作中更加游刃有余。
节省时间成本:学员可免试入校学习,3年内保留学员的学籍学分;在3年内通过国家规定联考考试并被我校MPA教育中心录取的学员自动转为正式统招MPA硕士研究生。大大节省学习时间成本。
专业的辅导课程:为方便学员考试顺利通过,我们将有计划的组织强有力的师资团队,进行考前培训辅导。突出重点难点,帮助学员把握考试技巧。
学习形式灵活机动:可选择集中学习或周末学习两种方式,工作学习两不误。强大的校友网络:MPA课程特训班的学员有机会与在校MPA研究生一起研修专业学分,为学员创造良好的交流机会与人际拓展平台。所有课程班的学员融入中财校友网络,汇聚高端人脉资源。
政策礼遇:人事部规定,单位对在职攻读MPA学位的公务员,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增加两周左右的时间,方便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其取得MPA学位后,单位可对学习费用给予支持。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
人员,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2.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证书授予
1.学员被录取后,三年内完成MPA教育中心规定课程,即可获得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课程培训班”结业证书。
2.在规定时间内通过10月份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并被MPA教育中心录取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获得中央财经大学颁发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3.在规定时间内通过1月份国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被MPA教育中心录取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四、招生名额
我校拟每年面向全国招收120人。五、培养方式
公共管理(MPA)课程特训班采取非脱产学习方式。授课方式以业余时间集中学习或周六日学习为主。上课地点为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内,享受中央财经大学教学资源。六、课程设置
>>>>>专业核心课程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3)英语(2)社会研究方法(3)公共管理学(3)公共经济学(3)公共政策分析(3)公共部门战略管理(2)行政法(2)
专业方向课程
公共危机管理(2)政府采购(2)领导科学与艺术(2)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价(2)城市管理(2)电子政务(2)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2)公共组织行为学(2)教育经济与管理(2)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2)国际热点专题(2)
财政与税收专题(2)政府预算管理(2)
硕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