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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服务

时间:2018-08-23 19:24:05    下载该word文档

上海市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服务指南

(初领、补(换)领、撤销、信息变更)

一、适用范围

服务指南适用于上海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赋码的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开展初领、补(换)领、撤销、信息变更的申请和办理。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群团)参照适用。

二、事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初领、补(换)领、撤、信息变更

三、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二)《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3)。

(三)《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实施意见》(沪编2016153 )。

四、受理机构

(一)机构名称

本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

(二)受理对象

市级:

1.市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

2.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

3.其它应当由市登记管理机关服务的单位。

区县:

1.区县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

2.区县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

3.其它应当由区县登记管理机关服务的单位。

法律效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实施意见》规定,机关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赋码,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证书。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经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自撤销之日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证书终止。

五、受理数量

无限制。

六、办事条件

(一)初领

1.业务情形

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的单位进行受理,符合条件的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批准机构批准设立须提供同级党委、政府或编委批准机构设立的批复文件)。

2)有规范的机构名称

3)有稳定的机构地址。

3.初领的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材料齐全有效。

(二)补(换)领证书

1.业务情形

登记管理机关对提出申请的单位进行受理,符合条件的予以补(换)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

1补领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申请补发证书。由本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需确认原证书遗失后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接主体。

2换领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损毁,申请换领证书损毁较轻可以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上交证书原件;损毁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上交证书原件,并由本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3.补(换)领的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材料齐全有效。

(三)撤销

1.业务情形

登记管理机关对提出申请的单位进行受理,符合条件的予以撤销,收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

经批准机构批准撤销须提供同级党委、政府或编委批准机构撤销的批复文件

3.撤销的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材料齐全有效。

)信息变更

1.业务情形

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的单位进行受理,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

1)名、性质的变更。因体制调整、职能变化等情况,机构名称及性质需要进行调整,须同级党委、政府或编委批准

2地址的变更。单位办事机构地址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

3)负责人的变更。主要负责人因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原职务同时按规定程序产生了新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人需要进行调整

3.准予变更的条件

符合变更的情形,且提交的材料齐全有效。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本服务采用网上受理、提交书面材料复核的方式。 

1.网上申请材料。按照本服务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要求,申请单位登录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sydjsh.cn,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并经受理通过

2.书面申请材料。按照本服务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要求和顺序,申请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其中,复印件材料应清晰,并加盖机构公章;网上申请材料打印后形成的书面申请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内容一致。

(二)申请材料目录

1.初领

1)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

2)未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

2.(换)补领证书

1)换领证书

2)补领证书

3.撤销

4、信息变更

1)机构名称、性质

2)机构地址

3)负责人

注:以上材料均提交一份。提交文件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本机构公章。

(三)申请材料填写说明

1.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请日期: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2)机构名称: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本机构全称。

  (3)机构性质: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机构性质。

  (4)机构地址: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5)负责人:填写本机构负责人姓名。

6批准机构、批准文号:填写批准成立文件上的机构名称及文号。

7)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按实际情况填写。

8)机构公章、负责人、日期:加盖本机构公章、签名、注明日期。

2.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请日期: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生成,核对是否与本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

3)现登记信息(系统生成,核对是否与本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上的刊载事项一致)

4拟变更信息:填写需要变更的事项,不变不填。

机构名称: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本机构全称。

机构性质: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机构性质。

机构地址: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负责人:按照任职文件,填写的负责人姓名。

5批准机构、批准文号:填写批复文件上的批准机构名称及文号。

6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按实际情况填写。

7机构公章、负责人、日期:加盖本机构公章、由负责人签名、注明日期。

3.相关证明文件(式样)

1)《机构地址确认证明》填写说明

A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B、证明须加盖本机构公章、由负责人签名、注明日期。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的情况说明》填写说明

A、遗失证书原因,须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

B、证明须加盖本机构公章、由负责人签名、注明日期。

八、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窗口接收:

1.市登记管理机关

地址:高安路19号中楼401室、403

邮政编码:200031

2.区县登记管理机关

地址:详见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首页底部“联系我们”

(二)接收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九、基本流程

一)初领、补(换)领、撤销

1.申请。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初领补(换)领、撤销申请登录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按说明填写并提交,由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受理通过后,下载打印,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盖章确认。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负责。

2.受理。符合形式要求的,登记管理机关接收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赋码申请不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的,即时说明原因

3.复核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形式、文字再核对

4.发证(补换领证、收缴证书)登记管理机关为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颁发(补换领、收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信息变更

1.申请。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信息变更申请

申请人登录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按说明填写并提交,由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受理通过后,下载打印,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盖章确认。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负责。

2.受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3.核。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复核

4.发(缴)证。登记管理机关为材料符合要求的机构颁发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收缴变更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十、办理时限

申请符合要求,网上受理通过后,打印书面材料至各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相关材料复核,复核无误,当日办结。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十二、办理结果

机构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即为机构存续期间唯一不变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十三、结果送达

通过现场、电话、短信等途径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证书

十四、咨询途径

(一)市登记管理机关

1.现场:高安路19号中楼401室、403

2.电话:6474073664740779

3.网站: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sydjsh.cn

(二)区县登记管理机关

详见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首页底部“联系我们”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市登记管理机关

1.办公地址:高安路19号中楼401室、403

2.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二)区县登记管理机关

详见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首页底部“联系我们”

十六、公开查询

上海机构编制网www.shbb.gov.cn

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sydjsh.cn

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IP地址:218.242.131.175

1 申请材料

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机关□ 群团□ 其它□ 初领□ 换领□ 补领□ 撤销□

注:表格中登记信息需对外公开,请申请机构确保信息非涉密。

1-2 信息变更申请表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信息变更申请表

机关□ 群团□ 其它□

注:表格中登记信息需对外公开,请申请机构确保信息非涉密。

2 相关证明材料

2-1 机构地址确认证明

机构地址确认证明

我单位办公住所在 (区/县)___

路(街)____ 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为:

  □我单位自有房屋

□我单位租赁房屋,出租方为

□国家划拨房屋

□其它情况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2-2证书遗失的情况说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的情况说明

(补领证书)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因本单位             (原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不慎遗失,特申请补领    (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因证书遗失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并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保管,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特此说明。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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