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和完善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村干部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县《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暂行规定》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意见,望各村对照标准,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了解村“两委”干部的履职情况,为镇党委、政府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建立健全村“两委”干部管理机制提供科学依据。并以此进一步完善村“两委”干部的竞争激励机制,引导村“两委”干部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引导村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从而推进基层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全镇各项工作目标的有效落实。 二、考核对象 全镇60个村及“两委”班子成员。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公正、公平竞争、奖罚分明的原则。 2、考评以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指标为标准,以既定数字为依据,考评实行百分制。 3、坚持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综治信访维稳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一)对村级班子的考核 村级班子考评主要考核班子团结协作、为民办实事、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工作业绩等情况,重点考评工作业绩。考评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二)对村干部的考核 村干部考评主要全面考评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评履行岗位职责、目标责任制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五、量化标准及等次评定 (一)量化标准 量化总分为100分,村级班子、村干部量化内容均为三项:工作目标考核量化分(50%),民主测评量化分(35%),镇党政班子评价量化分(15%)。具体标准如下: 1、工作目标考评量化分 满分50分,本项内容考核根据xx镇千分制考核细则评分。 工作目标考评量化分=年度千分制考核总分×5%。 2、民主测评量化分 满分35分。由各村参评人员对村级班子(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民主测评得票情况,按“优秀”记35分、“称职”记28分、“基本称职”记21分、“不称职”记0分四个等次计算得分。 村级班子(村干部)民主测评量化分=【35×优秀票数+28×称职票数+21×基本称职票数】÷参评有效票数。 3、镇党政班子成员评价量化分 满分15分。由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各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汇报,结合该村全年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优秀” 记15分、“称职”记12分、“基本称职”记9分、“不称职”记0分四个等次计算得分。 村级班子(村干部)镇党政班子成员评价量化分=【15×优秀票数+12×称职票数+9×基本称职票数】÷参评有效票数。 (二)考核等次的评定 村级班子等次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其量化得分一般应在90分以上;“称职”等次的,其量化得分应在75分以上;“基本称职”等次的,其量化得分应在60分以上;量化得分在60分以下的,应评为“不称职”。 村干部的考核等次,原则上按考核量化的得分高低评定。符合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其所在班子应为优秀或称职班子,量化得分一般应在90分以上;评为“称职”等次的,其量化得分一般应在75分以上;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其量化得分一般应在60分以上;量化得分在60分以下的,若无充足理由,一般应评为“不称职”等次。 六、考核组织与程序 1、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工作。 组 长:孙文吉 副组长:杨明亮 韩柄璋 高付生 成 员:张 成 王 磊 郭东永 彭庆德 乔 瑾 王兆美 高 静 潘玉安 姚友新 卜凡静 王 涛 张贯生 王道军 童建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付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考核程序 (1)联系工作区的班子成员、各工作区书记、各村驻村指导员协助各村做好考核前准备。根据工作情况,与各村商定具体考核日程和参加测评大会人员。确定参加测评大会人员时,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参会人员由村干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参会人员总数不低于20-25人;党员代表不低于参会人员总数的60%;确保各村民小组至少有1名代表参加,测评大会人员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镇考核小组审定。各村干部撰写好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打印1-3份。 (2)召开考核会议。参加考核大会的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根据村“两委”干部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现实表现,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3)个别谈话。谈话范围是村“两委”干部、聘任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及其他部分参会人员。个别谈话时,考核组一般由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4)考察核实。考核组依据考核评分表对村班子成员进行考核。 (5)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组综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镇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6)整理归档。考核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村干部个人考核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七、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 (3)、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村的“两委”主要干部和分管负责人;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6)、在班子中闹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7)、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8)、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11)、违法有关法律,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12)、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村“两委”主要干部; (13)、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14)、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八、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并与工资报酬直接挂钩。 (一)对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为“不称职”的村干部,由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劝其自行辞职。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将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二)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其业绩考核报酬与基本报酬原则上按1:1掌握;被评为“称职”等次的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原则上按其基本报酬的80%左右确定;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村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原则上按其基本报酬的60%左右确定: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不享受业绩考核奖励报酬。违反有关规定的,直至扣减或停发其基本报酬。 九、考核纪律 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镇党委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 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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