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七校联合办学”暂停招生谈“双学位”作者:吕迎春来源:《求学·文科版》2020年第01期
2019年12月,位于武汉的七所名校陆续发布通告:“七校联合办学”暂停招生,联盟内2018级学生不能再跨校辅修双学位。这七所名校是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它们都是教育部直属的“双一流”大学。
“一张录取通知书,可上七所名校”
“七校联合办学”也叫“武汉七校联盟”。联盟规定:七校各自拿出本校特色优势专业联合办学,七所高校的本科生可以任修其中一所学校的公共选修课或专业课,修满学分后,即可拿到该校的学位,相当于“一张录取通知书,可上七所名校”。
这种办学模式始于1999年,自实施以来,“七校联合办学”为大批学生提供了拓展学科学习的机会。据统计,每年“武汉七校联盟”都有数万名学生选择“跨校辅修”,曾是中国内地持续时间最长、实质性参与高校最多、合作范围最广、受益学生最多的一种联合办学模式。
根据各校陆续发布的公告显示,“七校联合办学”秘书处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9】20号)和教育部(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并经过召开“七校联合办学”2019年专题工作会议,七所高校一致决定暂停“七校联合办学”2018级学生辅修招生。各校均表示,2016级、2017级已报名学生可继续完成剩余课程的修读,并拿到双学位证书。本校学生校内继续进行辅修双学位也不受影响。
关于“双学位”,你了解多少?
“双学位”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1985年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之后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该决定明确提到了“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但是,当时对于什么是双学位、如何进行培养等问题,并没有具体的政策规定。1999年以来,一些学校根据自己的理解,在大学自主办学权的旗帜下试行了双学位。由于没有国家统一的标准,各个学校的要求差别非常大,导致了培养质量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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