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
机械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相关工作、完善研究生招生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学院学科特点,确保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原则
1.坚持知识、能力、素质综合考查的原则,严格按学院推免实施办法进行。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学院推免生推荐程序进行。
二、推荐条件
应届优秀本科生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可申请推免: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业成绩要求:本科前6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
4.外语成绩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62分以上。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参加过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奖励;能够提供其他证明本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材料。
6.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参与学校组织的支边、支教等社会实践活动;在实习实训或其他实践教学环节中,有实践成果或解决了实际生产问题;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主要社团负责人,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从事学生助理工作,表现优秀;能够提供其他证明本人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材料。
7.身体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可放宽至本专业前 40%且须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三、推荐成绩计算办法
推荐成绩为学生前三年综合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包括学业成绩与发展性素质评价成绩。学业成绩,占比90%,学生发展性素质评价成绩,占比10%。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90%+发展性素质评价成绩
其中:
1.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为本科前6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折合百分制的方式进行,并按专业排名次。
(1)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办法参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平均学分绩点只计算列入本科培养方案的必修课及额定学分的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除外),如选修课的学分大于额定学分,可选其中成绩较高的课程计算。
(3)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须以学生首次考核成绩为准,因故未参加首次考核,但事先已办理缓考手续,该课程成绩以缓考成绩为准;首次考核无故旷考,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
(4)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时,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以学生实际成绩计算;课程考核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时,成绩为优以95分计、良以84分计、中以73分计、及格以62分计、不及格以0分计。
2.发展性素质评价成绩计算
(1)学科类竞赛
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英语、高数等学科竞赛,获得校级一、二等奖,分别加0.5、0.3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7、0.5分;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3、1.0分。
(2)科技类竞赛
学生申报校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并顺利结项,每个项目加1分;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行业协会主办的竞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3、1.2分,学生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1.5分;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7、1.5分,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
(3)优秀成果的排名位次权重系数标准
(4)首位获批国家发明专利,每项加5分;首位获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加1分。
(5)发表论文
学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中文核心期刊每篇加2分。
(6)社会实践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所在团队获得优秀团队,校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0.8、1.2、1.5分。
(7)学生干部
根据《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加分后,乘以0.7的系数。兼任职务者,记分采用原则:最高分+次高分/2+第三高分/4...。
(8)说明
*同一项目分别获得不同级别奖励,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发展性素质评价成绩为上述各分项成绩之和,总分大于10分的,按10分计。
四、推荐名额分配
学校下发给学院推免生名额,学院根据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本科教学质量、学科发展等情况,分配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各专业按专业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推荐。
五、推荐程序
1.根据学校与学院推免实施办法,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素质成绩按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
2.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各个专业推免生名额,并予以公示。
3.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查申请者的资格,并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布。
5. 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公布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
6.所有拟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六、推免生资格的取消
对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学校将收回推荐名额,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1)干扰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者;
2)申请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
3)违反校规、校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
4)有课程因考核不合格而需要重修者;
5)毕业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6)已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后,又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者。
七、监督与管理
1.推免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学院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以及相关的操作办法,并提前公布。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若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应主动回避。
3.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八、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17年9月
附件:
机械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王效岳
副组长:赵国勇、田兆富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方晓英、宫金良、李东兴、李志永、赵彦峻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