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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物价不合理上涨因素的调查报告和调控建议

时间:2019-06-26 00:14:29    下载该word文档

2019年物价不合理上涨因素的调查报告和调控建议

    今年4月份以来,受全国粮油肉蛋价格上涨的影响,我县部分副食品价格也呈上涨态势,特别是肉类、油类、蔬菜类、奶类、豆类、粮食类等主要副食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县工商局在市场巡查中,一直在密切关注副食品价格上涨问题,对于副食品的价格登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入十一月份以来,县内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新一轮的上涨势头,且上涨幅度超过部分城乡居民承受能力。针对反映出的问题,县局高度重视,组织消费者协会展开调查。以县城及周边市场为样本,以农贸市场、养猪专业户、散养户及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牲畜屠宰市场和销售市场、蔬菜零售批发摊点、早餐供应摊点、鲜牛奶收购点、牛奶供应摊点等为调查范围,以消费品供应价格(销售价格)、成本价格、生猪、牛、羊收购价格、猪肉、牛肉、羊肉销售价格为重点调查内容,对物价上涨展开调查。县工商局通过此次调查,最主要的是要摸清此次消费品物价急剧上涨的深层次原因,以期为下一步制定措施协同其他部门控制物价上涨提供依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期对县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幅度监测情况       县工商局对粮油肉蛋奶等主副食品价格上涨幅度监测实行动态监测,每天派出执法人员对市场上各类生活必需品的进销货价格进行统计,并形成报表,例如猪肉市场的调查,县局对于生猪的收购价格进行摸底,再对猪肉饲料等进行调查,以便于了解猪肉的成本价格,对猪肉价格进行样本抽查后,比照其成本销售价格,来测算其销售价格上张幅度。根据县局监测数据显示,四月份以来,我县肉、油、蛋、奶、粮食等价格受全国价格上涨的影响开始上扬,5月下旬大幅上涨,中间有所回落,以十一月份为界,在十一月份之前,总体价格保持在一个稳定的上涨空间内。 ()粮食价格上涨。自去年下半年起国际市场粮食价格持续上涨,并延续到目前,其变动直接传导并推动了国内粮价的上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肉禽蛋消费以及生猪生产的饲料需求增加,生物燃料、工业生产用粮数量增多,粮食需求不断增加;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今年粮食价格的上涨。今年11月份,中等玉米价格由年初的0.7/斤上涨到0.8/,涨幅达14%;小麦由年初的0.75/斤上涨到0.83/,涨幅达11%;小米由年初的1.4/斤上涨至2.5/,涨幅71%;黄豆由年初的1.4/斤涨至3/,涨幅高达114%。受此影响,相关食品如牛肉拉面、肉夹馍等面食价格均上涨0.50元,油条上涨0.50元,其他一些面食如馒头上涨了0.05/个。  (二)以猪肉为代表的副食品价格大幅度上涨。进入十一月份以来主要副食品的价格再度上扬,呈较大幅度上涨势头。据县局监测数据显示,较显的几类副食品上涨幅度较大的仍是肉类、奶类、油类、粮食类食品,其中以肉类价格涨幅度最大,其次是奶类、油类,再次是粮食类及其他类的食品。通过猪肉市场的调查显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 生猪饲养量大幅度下降,猪肉供不应求,拉动了价格上涨。由于去年同期猪肉价格严重偏低,加之,去年发生比较严重的疫情,养猪户亏损严重,农户养猪积极性严重受挫,导致今年养猪户减少、补栏率降低、甚至出售母猪放弃养猪。据调查,生猪价格由去年同期的4.5/斤达到现在的7.5 /斤。第二,饲养成本增加。玉米和鱼粉是养殖业主要饲料原料,从2019年以来,玉米和进口鱼粉价格总体上保持了持续上升的态势,只在个别月份略有回调。据调查,生猪饲料中主要原料玉米价格已从今年年初的0.7/斤上涨至目前的0.8/ ,涨幅达14.3%。猪饲料也从去年底至今每公斤上涨了0.76元。以饲养一头猪用料300 kg 计算,每头猪多增加饲养成本228元。饲料原料价格的上涨,直接拉动了养殖成本和主要畜产品价格的上升。五斤饲料一斤肉,这成为猪肉价格上涨的关键因素。第三,市场需求拉动。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猪肉消费呈增长趋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肉类食品的需求不断上涨,这也是猪肉价格不断上涨的一个重要原因。11月份同比猪肉价格(精瘦肉)8.4/斤上涨到14/,涨幅达67%.第四,猪肉价格的畸形上涨,引发市场肉禽蛋等副食品价格全面上涨。同比羊肉价格从 12/斤涨到14/斤,上涨17%;牛肉价格从10/斤涨到12/,上涨20%;鸡蛋价格从2.7/斤涨到3/,上涨11%;活鱼价格从4/斤涨到5/,上涨25% (三)蔬菜价格上涨。以冬季大白菜为例,今年大白菜0.25/斤,去年0.08/斤,今年的价格是去年的三倍。这种价格的悬殊主要是由于市场供求因素造成的。去年白菜种植面积大,供大于求导致价格下降,菜农种植积极性受挫,引起今年种植面积的减少,直接影响了其价格。   (四)油脂类食品价格上涨明显。今年油菜籽、花生减产,加上近年生物柴油制造对油菜籽的需求量增加,各地油厂出现油菜籽、花生收购价将提高的心理预期,纷纷抬价收购,最终导致食用植物油价格大幅上涨。普通花生油价格每斤从5元涨到12元,涨幅达140% 这里我们要了解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CPI指数,即消费者物价指数,英文缩写为CPI,是反映与居民生活有关的产品及劳务价格统计出来的物价变动指标,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如果消费者物价指数升幅过大,表明通胀已经成为经济不稳定因素。国家统计局发布了10月份的CPI,也就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上涨了6.5%。我们可以来看看今年下半年的CPI指数,7月份5.60%8月份6.50%9月份 6.20%10月份的CPI仍然继续在历史高位运行。11月份物价延续了上一阶段的高位运行走势,加之年底元旦春节的来临,CPI指数预计将会持续在一个高位运行。食品价格可谓构成物价指数的第一大户,在整个CPI指标体系中权重约为33.2%。因此,未来粮食、肉类等价格存在继续趋势性上涨的可能。这将对人民的生活消费产生重要的不利影响,并有可能引发一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从县局统计数据来看,11月份,副食品价格同比上涨超过20%,是推动物价上涨的主力军。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行唐县工商局总结近期副食品物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锐减导致货源大减,饲养成本增加是导致猪肉价格上涨,物价上涨刺激了猪肉价格上涨。 2019年上半年,生猪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导致养猪积极性不高,养殖户迅速减少,生猪存栏数下降。由于2019年同期猪肉价格严重偏低,加之,06年发生比较严重的疫情,养猪户亏损严重,农户养猪积极性严重受挫,导致今年养猪户减少、补栏率降低、甚至出售母猪放弃养猪。在生猪价格不断上涨的背景下,大多养殖户仍在观望,补栏积极性不高。饲养成本增加是导致猪肉价格上涨的另一主要因素。以玉米为主的饲料原料价格大幅上扬,致使饲料产品价格上涨,养猪成本增加。今年11月份,中等玉米价格由年初的0.7/斤上涨到0.8/,涨幅达14%;另外,物价上涨刺激了猪肉价格上涨。今年以来,各种食品、农产品及水、电、煤、运价的全面上涨,刺激了猪肉价格的上涨。 (二)生产资料上游价格带动下游消费品价格上涨。首先是受一粮带百价的影响。粮价涨,必然带动以粮食为原料的食品价格上涨,并推动畜禽饲料价格走高;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农产品生产的成本在逐年提高。因此,粮油、生猪等农产品价格上涨有成本推动因素的影响。第二,部分消费品受今年气候影响较大。国内农产品价格的结构性、恢复性、补偿性上涨以及生猪供求失衡、阴雨天气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粮油、蔬菜、肉蛋价格等日常消费品价格不断上涨。 (三)部分消费品存在一定的人为操控价格的因素。部分经营户恶意竞争造成物价上涨。受国际市场影响,我国的粮食及其制成品、食用油价格明显上升,但奶类影响较小。奶类价格受国际市场影响小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的奶类消费量较低,2019年我国鲜奶总量只有3840万吨,只占全世界的65680万吨的5.8%,还不及印度9840万吨的一半,人均奶类只有29.5公斤,加之我国奶类国际贸易较少,因此,主要农产品中只有奶类的价格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小。但我县奶价一路飙升,据调查,11月下旬至目前,我县各奶厅鲜奶收购价格1.1/斤、1.3/斤、1.6/斤、1.7/斤、2/斤、2.5/斤不等,三鹿、伊利、蒙牛各奶厂在我县辖区牛奶配送中心的鲜奶收购价格平均只有1.6/斤,而城镇居民到养牛户家里购买鲜奶价格却高达2/斤,同比增长100%,远远高于周围县区的奶价。为什么我县的奶价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有三:一是元旦春节将至,各奶厂为备货开始竞争奶源,降低了鲜奶收购标准;二是奶厅奶站增多,奶农图一时之利,恶意抬价;三是部分非法收奶户收购奶农掺杂使假的牛奶,造成奶质量下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今年8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考察了肉类交易和蔬菜批发市场时指出,近两个月来,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了明显上涨,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热点。带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是粮食、猪肉等农副产品,但也确实存在着少数经营者趁机合谋涨价、哄抬价格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群众的利益。对这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温总理指出要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和价格执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借机哄抬价格等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和群众健康,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稳定。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扩大,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职能部门应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下降。行唐县工商局围绕国家的总体形势,通过上述调查分析,拟采取以下对策建议,望县委县政府给予支持。 一是加大价格宣传力度。首先,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方式,开展价格宣传,通过宣传,引导大家正确认识当前食品价格上涨问题,一方面,当前食品价格上涨,不是单纯的食品供应问题,是用价格杠杆拉动农产品供给,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渠道,也是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必然途径。其次,建议由县政府确定部门和人员每天对市场上与市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副食品物价进行采价,并从081月1日起在媒体上公布主要副食品的批发价,使经营者在零售时受到价格约束。 二是加大清费治乱力度。全面清理涉及生猪市场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整顿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检测、检疫等各个环节的相关收费,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议县政府物价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对行政机关、市场监管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的收费行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认真清理和审验,对生猪等副食品生产、流通、销售过程中各种收费进行清理,防止搭车涨价、推波助澜,尽量减轻企业和经营者的负担。同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尽快落实上级政府关于生猪、蔬菜等副食品扶持优惠政策措施。发挥部门职能,严厉打击掺杂使假等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行业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行业价格自律。采取向食品行业发出倡议书、召开食品企业价格政策法规提醒会、告诫会等形式,要求食品企业加强价格自律,开展诚信经营。同时,对鲜奶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开展价格成本监测、调查,并将价格成本调查结果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以约束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首先,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的部署和安排,积极开展食品价格和相关收费专项检查,从各个物价及市场监管部门抽调一定数量人员,在城区检查市场价格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相互串通,合谋涨价、跟风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其次,发挥价格违法行为举报中心作用,设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对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举报中心要及时受理、查处并落实、反馈。坚决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尤其是对少数经营者相互串通、合谋涨价、蓄谋哄抬物价、制造价格谣言、操纵市场价格、扰乱正常的价格秩序等,要结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保持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创造物价稳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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