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机构改革最新消息
篇一:2019年国考申论热点:城管执法要机构改革更要权力法定
2019年国考申论热点:城管执法要机构改革更要权力法定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即将开始,很多考生已经进入复习冲刺阶段,下面是文都网校公务员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帮助广大考生攻克申论,助力国考!
【热点事件】
据报道,住建部近日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的通知》,决定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和考核机制。据称,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将整体改编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拟定城管执法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等职责。
【参考评析】
现代城市治理的复杂性、多样性及相互交织性,使得原有条块分割的部门执法体制捉襟见肘,旨在实现多部门综合执法职能的城管执法应运而生。但是,自从建立伊始,城管执法便面临没有“婆婆”的体制尴尬。由于缺乏自上而下的组织架构和明确统一的立法指引,各地在城管执法体制设置上五花八门,组织机构、职权范围、执法监督等都不尽一致,客观上造成了实践中城管执法失范。
要改变“九龙治水”的部门执法弊症,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首先必须从组织体制入手,在现有的行政结构中组合出科学高效的城管执法体制。此前,一些地方在划分调整部门职能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城管部门。例如,北京市以原市政市容委为基础,成立职权范围更广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但从国家层面看,中央政府始终缺乏专门的城管
机构,相关职权虽然划归了住建部,但在住建部中也缺乏专门性机构,不便于更加专业、更为集中地开展工作。
此次住建部设置的城市管理监督局,严格意义上讲并非全国城管执法的“婆婆”。从职能上分析,城市管理监督局只是住建部的“内设机构”,并不直接对外行使执法职能,负责“指导”而非“领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但是,这种定位更加突出了规则供给和监督查处的功能,回应了当下执法实践中发生的一些问题,有益于促进全国城管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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