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人才类别对象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配套经费津贴务期送房140平
一、
领域带头人包括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过渡房
获得者及相应业绩人员。
住房补贴
二、
领域方向
负责人、
学科带头人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千人计划”入选者、省特聘教授及
相应业绩人员。
在各自学科或专业领域有较突出贡献,可以起到带头作用的专
三、
家或学者,有一定的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方向负责人的能力与水平,过渡房
学术带头人
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住房补贴奖励政策。
米,或相应15-30万聘或校聘岗位。享受校科研工作量8年送房90平过渡房米,或相应
住房补贴万,其他学科
100-300万
科研工作量奖励政策。
学院根据岗位情况安排到相应的院(岗位和工资由学校提供)。享受校8年主要指人社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300-500万研工作量奖励政策。
根据业绩聘任校内八至九级岗位米,或相应万,其他学科享受工资、保险、福利,以及校科8年人文社科类100-200每年30万以上(具体面议)。同时送房120平人文社科类50-100
四、
学术骨干
五、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与较大的发展潜力,已在本学科领域内发表有
影响的学术论文若干篇,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或优秀教学成果。15-20
万
10-158-15万同上。8年优秀博士毕业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优秀博士(后)万4-8万同上。5年备注:
1.特殊人才、团队待遇面议。
2.享受赠房的第一至三类人才在我校工作满8年服务期后产权归个人所有。住房面积超过赠送面积的部分由本人按政策购买,在取得钥匙前安排过渡房(过渡期不超过2年)。
3.学校根据个人意愿为第一、二类人才安排配偶工作岗位,协助解决子女入学、转学事宜;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助手,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先安排办公及实验用房。
4.第四、五类人才由学校安排校外协议房,并享受相应数额的租房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