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划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激励政策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和标本,组织拟定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定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实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案、调节和控制;拟定全县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意见。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协同县委组织部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其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措施和安置计划;组织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实施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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