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的势:升格降格
作者:王春
来源:《廉政瞭望》2011年第12期
纪委的势•式•事
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对于纪检机关来说,这是定义,亦是承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面对愈加复杂的反腐形势,纪检人的担子不可谓不重,路也并非平坦。
不论纪委书记在“升格”与“降格”中牵动的权力砝码、各路反腐招式行驶的“实践轨道”,还是纪委监督工作中的“困局突围”,需要底层智慧,更需顶层设计。
最近两年,相继有一些省的省纪委书记由省委副书记兼任。陈文清担任福建省纪委书记5年后,于2011年6月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担任4年广东纪委书记后,于2010年7月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2010年9月金道铭任山西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这给不少基层纪委书记带来了想象空间:是不是纪委书记又要“升格”为党委副书记了?
但金道铭、朱明国和陈文清分别于今年3月和11月被免去省纪委书记职务,担任省委副书记,广东、山西、福建的省纪委书记均由省委常委担任。
自2006年开始,按照中央“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职数”的要求,绝大多数地方的纪委书记由党委常委担任,市、县的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只是个例。在今年的地方党委换届中,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但市、县纪委书记仍由党委常委担任。
在反腐败形势备受关注的今天,纪委书记的“升格”与“降格”,一直引发世人关注和争论。
反腐大势与纪委地位
回顾纪委的发展历程,以前是党委常委担任纪委书记。但从2001年起,纪委书记普遍地进行了“升格”,从省到县均由党委副书记任纪委书记。当时体制内外都一致认为,在党内民主实质推进之前,“升格”是为了加强纪检工作,或者通过纪委书记“升格”带来更多权威以利于推动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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