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监督的探索与实践作者:陈晓滨来源:《人力资源管理》2012年第08期
摘要:近年来,厦门电业局通过努力探索和实践,将领导干部及“三重”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工作向“八小时以外”延伸,积极构建组织、制度、社会、家庭四个“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自内而外、自下而上的教育管理监督网络,将“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内部监督管理制约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可控、在控、能控。
关键词:八小时以外 廉洁自律监督 探索 实践
企业领导干部及“三重”人员“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的监督,既是监督管理的难点,也是监督管理的重点,已成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关注的焦点。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要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内监督实效。”贯彻上述讲话对于切实加强企业各级干部及“三重”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现实性。这也是我国经济转型时期,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值得研究、探讨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企业领导干部及“三重”人员“八小时以外”腐败行为的成因分析
1.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及其存在的负面影响是导致“八小时以外”腐败行为的现实原因。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一个历史性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引入了激烈的竞争机制,这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受市场经济主体多元化和物质利益驱动等多种因素负面效应的影响,部分领导干部及“三重”人员私欲蠢动,心态失衡,从而产生在“八小时以外”权力寻租的心理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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