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文档网

聪明文档网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十项制度

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十项制度

时间:2019-05-05 02:57:02    下载该word文档

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十项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 部分,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 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 细则》,坚决执行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认真坚持以下具体制度,努 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 培养教育制度。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指定两名正式党 员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帮助其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参加党的有关 活动。

2 培训考试制度。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 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列为重点发展对象的,要对其进行5 — 7天(或 不少于4 0个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章》和党的 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培训结束后,要进行严格的考试。 考试及格的,发给《结业证》。没有经过培训或考试不及格的,一般 不能发展。

3 考察写实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发展对象的培养、 考察,要认真进行写实、记录,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 簿》(《写实簿》由各县(市)委、市属企事业党委和市直工委组织部

统一印制),作为党员档案的一项必备内容。培养考察人要按季度如 实记载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发展对象的学习工作情况、思想认识变化 过程及其主要表现、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并签名盖章。

4 政治审查制度。对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的人,党组织要进 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 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 审材料。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 关单位和人员Y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 不能发展入党。

5 预审制度。支委会讨论同意,将发展的重点对象,都必 须经过县(市)委、市属企事业党委和市直工委的组织部门预审合格 后,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预审主要是审查中报材料(包 括入党屮请书、思想汇报、写实簿、政审材料、培训结业证、培养考 察及政审综合报告、党组织的意见等)是否齐全,发展对象是否符合 党员标准,是否在发展计划之内,是否符合各项比例要求,不符合要 求的应暂缓发展。

6两票表决制度。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参会人数不得少于正式党员总数的4/5), 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党员大会在讨论时,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让 毎一个党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 式党员半数的,方为有效。党员大会讨论二人以上的,必须逐个进行 讨论、表决。党员大会后,由支部根据讨论、投票表决的情况写成支 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7 考察谈话制度。党委审批前,应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 织员)进行考察谈话,主要审查《入党志愿书》、支部投票表决情况, 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同本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了解。 考察既要看工作情况和业务能力,更要注重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谈 话情况和谈话人意见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副县处级以上干部入党的,由市委组织部考察谈话的。市直科 级干部(包括聘干)入党的,市直工委考察谈话;市直一般干部和 职工入党的,由基层党委考察谈话。县(市)科级(含科级)以不干 部(包括聘干)入党的,由县(市)委组织部考察谈话;县市一般职 工、企业工人、乡镇农民入党的,分别巾县市直工(党)委、乡镇党 委考察谈话。

8 审批制度。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过集体 讨论表决,审批意见应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及转正时间。

发展党员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副县处级以上干部党员,由市委 组织部代地委审批。市直科级干部(包括聘干)党员,巾市直工委审 批;一般干部、职工党员,基层党委审批。县(市)科级(含科级) 以下干部(包括聘干)党员,由县(市)委或县(市)委组织部代县 (市)委审批;县(市)直一般职工和企业工人党员、乡镇农民党员, 分别由县市直工(党)委、乡镇党委审批。党委对上报的接收预备党 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市批。如有特殊情况最迟不超

过六个71。审批后,要及时通知本人所在党支部。党支部接到通知后, 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人会上宣布。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问而未予 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党委不予审批。即:政审材料不符合要求 的,党内外群众意见较大或问题未查清楚的,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 教育考察的,没有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及格的,发展对象 对党的知识不了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

9 《入党志愿书》盖章编号管理制度。县市(市属企事业单 位、市直,下同)统一实行《入党志愿书》盖章编号管理制度,严禁

《入党志愿书》交叉使用。未经布委组织部盖章、或非本县(帘)组 织部门盖章编号的《入党志愿书》,一律不予承认。

预备党员转正后,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 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实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没有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基层党委保存。

10 检杳报告制度。市、县(市)委组织部每年都要对发展党 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要向上报告,向下通报。对检查中发 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大力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问 题严重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新党员质量,发展党员程序,年度计划执 行情况等。基层党组织每年底都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发展对象 的培养情况,列出下年度计划发展的重点对象花名册,逐级上报。各 县(市)委、市属企事业党委、市直工委组织部要根据上报的情况, 在年底前制订出下年度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报市委组织部。没有 列入发展计划的,般不予发展。

二、党员冃标管理制度

1 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党章》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 员个人的实际情况,运用目标和责任机制对党员进行科学管理。实行 党员目标管理,要把党的建设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不断提高对党员的管理水平。

2 党员目标管理要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党 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应承担责任和应 完成的任务,提出具体的要求,并建立相应的奖惩约束机制。

3 党员目标管理的实施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是目标 制定。首先制定党支部目标,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和业务工作、精神 文明建设等几个方面,然后对支部目标进行分解、量化,按照岗位责 任制确定党员个人目标。党支部议定的党员目标同党员见面认可后, 以责任书或口标卡的形式签定。二是口标实施。党员口标确定后,由 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实施,并认真作好记录。是考核评比。考核评比 可分为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按0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0通过采取 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考评的步骤:1自我总结评议,填写白评 卡;2 )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3 )支部鉴定, 公布考评结果;4 )奖惩兑现。根裾考评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和 不合格党员,然后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年终考评可结合一年 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党内一项经常性制 度,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 我教育和党N外群众的评议、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 屮的表现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采取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 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的。

1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降低党员标准, 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 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 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 员的组织处置意见一般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辨。是坚持平等的 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 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2 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情况,学习工作情况,年度目标 完成情况,遵纪守法情况,作用发挥情况等。

3 方法步骤: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以党 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步骤:1 )学习教育阶段。着重 抓好邓小平理论的学习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2 自我评价阶段。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A觉清理思想,检查言 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 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 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 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4组织考察阶段。开支部 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 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 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 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5表彰、处理阶段。经 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口头表扬;突出的优秀党员, 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 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理。

4 评议格次。党员经过民主评议,最后根据党内和党外群众 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作出对该党员的评议结果。评 议格次分为:1 )优秀党员,2 )合格党员,3 )不合格党员。

5 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 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连续六个月不参加 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 用的人。组织处理的程序:1)对在民主评议中初定的不合格党员 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性写实材料。材料内容一般包括: 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2 )支部委员会依 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 象的意见。3 开党员大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处理意 见。(4 )党支部将党员大会通过的处置决定、核实的材料一并报送 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 论后作出决定。5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文件后,要及时找被处置 对象谈话,转告上级党委的审批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之后,召开党 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6 )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连续通知三次 不到场的,党员大会投标表决,报再上一级党委批准,可做出处理 决定。处置方式是:凡是不合格又不愿意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 退的,予以除名;虽然不合格但愿意改正并有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白 己的,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继续帮助教育。限期改正的时限为一年, 到期不改的予以除名;凡是本人要求退党的,应予批准。

6、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评为优秀党员的,不合格党员 受到组织处理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其有关材料除存文书档 案外,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一般不存入本 人档案,可按文书档案保存三年后销毁。

P4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1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办理党员 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 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2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 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均可转移党员组织 关系。

3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更是党 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各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使 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毛笔或钢笔填 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并在介绍信上编号并加盖公章,介绍信

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

4 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必须注明有效期。根据有关规定,一 般县市內接转,有效期为5 — 1 0天;地区内接转,有效期为1 0 — 1 5天;省内接转,有效期为2 0 - 3 0天;省外接转,有效期为3 0 — 6 0天;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5 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必须用大写注明党费的交止期限, 转往农村的离退休干部还耍注明其工资基数。

6 党员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转移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应由 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调阅党员档案后接转。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 信或证明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严肃处理。对于那些无正当理 由,不及吋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期一个月的, 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超期三个月的,应责令本人写出书面检查, 并在管辖的党组织内进行通报,属预备党员的要延长半年预备期;超 期六个只的,按照党章规定由县(市)委、市直工委、市属企事业党 委组织部门作自行脱党处理,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如系经办人工作 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7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保管好组织 关系介绍信,不得丢失,如果发生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党员 应立即向党组织报告,经组织查明确因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 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同时应向转往单位的党组织通报原 介绍信作废。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 严重的还应予以适当的党纪处分。

8 复转军人党员及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 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等亲属居住地 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转移到县(市)委组织部、R政局、军转 办、教育局党组织,并参加组织活动,交纳党费。待工作分配后,再 转往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9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是:(1 )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 中央直属机关 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 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 )中国人民解 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 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在本地区范围|Aj各县(市)委、市直工 委、市属企事业党委组织部可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市属企事 业党委、市直工委转往外区的党员组织关系,须经由市委组织部接转。

10 党员因公出国超过半年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国大使 馆党组织。党员因私出国超过半年的,巾各县(市)委、市直工委和 市属企事业党委组织部保留其组织关系,按期归国者,经政审合格后, 可恢复其党籍;逾期归国或政审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五、党员活动制度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坚持经常 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以加强对党员的円常管理和教育。既要组织 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完成 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等经常性的活动,还要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开展内容 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的主题实践活动,寓党员的教育、管理于活 动之中。只有这样,xl*能保证党的思想统一和组织统一,xT能使毎个 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 基层党组织都要建立党员活动阵地,为党员活动提供物质 载体。基层党委要建立党校,党支部要建立党员活动室,并配有必需 的活动设施,如牌子、旗子、桌椅、资料、版面等,有条件的还应配 备电教设施。没有建立党员活动阵地的,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 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模范党员。

2 要坚持开展党日活动。要以支部为单位,坚持每月组织党 员开展一次党日活动。基层党委应规定统一的党円活动吋间,一般情 况下,农村不得少于6个小时,机关、企业不得少于4个小时。党日 活动的主要|Aj容,除了必要的一课三会(党课、党小组会、支委会、 党员大会)外,还应组织党员为群众或集体办一些好事、实事,同时 要集中一至两个小时,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章。各支部要 将每月的党日活动情况按隶属关系填卡(活动卡由各县(市)市直 工委、地属企事业党委统一印制)上报党委。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支部 党日活动的检查指导。半年党日活动不足6次的,要限期补课;一 年不足1 0次的,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或优秀党员;对于连续6个刀 不开展(或无故不参加)党日活动的支部(或党员),要坚决采取组 织措施,严肃处理。

3 要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级党组织在党员队伍建 设工作屮,要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 单位的工作实际,闱绕中心工作开展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 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中心工作的党内活动。活动 要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党员主题实践活动 要紧紧围绕全省开展的党员联户扶贫帮困活动,市委为引深双学而在全区党员屮开展的讲学4、树正气、比贡献活动进行。党员联 户扶贫帮困活动要在建立规范档案、扩大帮扶效果上做好文章。讲、 树、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重点在比贡献上下功夫。各级 党委要加强对党员主题实践活动的检查、督促和指导,要注意发现掌 握活动中涌现山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来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六、 党员集屮轮训制度各基层党委每年都要集屮一段时间,分期分批对 党员进行一次普遍轮训。集中轮训,有助于党员全面、系统地掌握党 的基本知识,是党员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

1 轮训的主要内容是邓小平理论和党章。农村党员要结合党 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实用致富技术,企业党员要结合专业技术和市场 经济知识,机关事业单位党员要结合业务知识、法规知识及职业道德 教育来进行培训。

2 党员集中轮训一般在各级党校进行。科级党员和农村两委 主干,在各县(市)委(市属企事业党委、市直工委)党校培训;科 级以下党员在基层党校培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省、地党校 培训。

3、集中轮训的时间,一般可结合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

作来进行。农村可利用冬春农闲季节进行,企业可在设备检修期间进 行。

4 轮训方法,要坚持领导讲课、专家辅导与党员讨论相结合。 有条件的,还要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J

5 轮训要求,农村两委主干轮训面要达到1 0 0 %,农村和 企业党员轮训面要达到9 0 %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党员轮训面要达到 9 5 %以上。

6 各县(市)委要加强对党员集中轮训工作的领导,每次集 屮轮训结束后,要向市委组织部写出专题汇报。

七、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1 流动党员是指因务工、经商、停薪留职等在较长吋间离开 原党组织所在地的党员。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在外没有固定地点的; 二是在外有固定地点,但未转党员组织关系的。

2 凡是有流动党员3个以上、时间较长、地点固定的,要建 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由当地上级党组织领导,外出时间较短、没有固 定地点的流动党员,仍由原所在地党组织领导。

3 流动党员较多的集镇城区和专业市场,应成立个体(市场) 党支部。建立党组织在乡镇的,由乡镇党委领导;在县市城区的,由 工商部门或个协党组织领导。

4 没有固定地点的流动党员,超过三个月的,每季度向原所 在地党组织汇报(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所在地党组织要 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卡及其档案。

5 个体(市场)党支部应及吋督促党员办理转移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办理沿,要让其参加该党支部的组织活动,激励其在经济建 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表现突岀的,各级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和奖 励。

6 个体(市场)党支部,要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教育的有 关制度,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县级党委要把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工 作纳入党建工作检查序列。

7 每年党员轮训时,有关党组织都要通知流动党员参加,有 条件的还可专门举办流动党员培训班进行教育。

8 流动党员的党费要按其实际收入的比例,按月交纳,对实 际收入无法计算的,按每月1元交纳。

9 对没有正当理巾,连续六个月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 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或不交纳党费的流动党员,要根据党章和存关规 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党内统计工作制度

1 党内统计工作是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党员 和党组织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2 党内统计工作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统计要快速、准确, 市委组织部每年都要对统计报表进行评比表彰。

3 统计资料要实事求是,准确可靠,如实反映党员和党组织 的实际情况及发展状况。统计资料应妥善保存,防止遗失。统计人员 变动时,巾县(市)委、市直工委、市属企事业党委的党管(组织) 科长监交,保持连续性。发现遗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根 掘地、县市、厂矿的情况追交或补报。

4 统计资料属党A秘密,统计人员要严守机密。未经党组织 负责人同意,不得向外公布。擅自公开的,要追究其泄密责任。

5 要逐步建立党员信息库,实行微机管理,做到有人员、有 设备、有房子。

6 组工干部要主动运用统计资料,分析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状 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各县市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质量的统计分 析报告。

九、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 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 义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 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改进党费收缴、 管理和使用工作,现制定新的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1、党费收缴制度

1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 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 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 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 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 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 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列入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 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笑金。

2 )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 0 0元(含4 0 0元)以下者,交纳只工资收入的0.5%; 4 0 0元以上至6 0 0 (含6 0 0元)者,交纳1 %; 6 0 0元以上至8 0 0元(含8 0 0 元)者,交纳1.5%; 8 0 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

0 0元)者,交纳2 %; 1 5 0 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

3 在乡镇机关和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 教师(代课教师)屮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 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但每月最少不低于5角。 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2角。

4 实行年薪制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 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 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和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党员,每月 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但每月最少不 低于1元。

6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 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 连续三个月发不了工资的企业党员,先按每月2角交纳 党费,待工资补发后,再按规定比例补交。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 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

2角。

(8) 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 纳党费1角。

(9 )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屮请,经党支部委员 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少交的报县()(市直工委)组织部 备案,免交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10)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 费。

(11) 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 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 党费。

(12) 党员增加工资或下岗党员再就业后,从按新工资标准 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 3)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 0 0 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 中央。具体办法是: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 报告地市组织部后,通过省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 给本人出具收据。

(14) 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 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 3个月。

(15)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吋 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巾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

脱党处理。

16 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 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17 党员要坚持每刀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小组、党支部、 党总支,在每月5日前分别向上级党组织交纳上月党费。基层党委于 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上交党费。

1 8 各县(市)委按照应收党费的百之五十,市委所属各 企事业单位党委、市直工委按照应收党费的百分之六十,在下季度第 一个W 3 0日前上交市委组织部(永济电机厂按党费总数的1 0 % 交),不得少交或拖延。

2、党费管理制度

1 党费巾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 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党员管理科(不设党管科的由组织部,下 同)具体承办。党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要建 立健全财务制度。凡有党费留成的县级以上党委必须设立党费专用 帐。包括现金帐、银行帐、明细帐三本帐。使用党费收入、党费留成、 银行存款、现金和训练费五个科目。做到专人专帐、专款专用、专户 存款、专帐记载,一季一记帐、一月一清帐;来源与占用相符,印章 齐全,帐面清洁,数码规范,记载准确。没有党费留成的乡镇和基层 党委也要建立党费专用帐。

2 党费应当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党 费用于购买国库券以外的投资。

3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 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 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移交手 续,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党费管理人员变动,应由市委组织部派人监 交。否则,不准调动。

4基层和各级地级地方党委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 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 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基层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 员公布_ •次党费收缴情况。

5 )各县(市)委、市直工委、各企事业党委组织部应于每 1 2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于次年1月底 前向省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 议等。

6 )党员人人要使用党费证,党支部、党总支、党委要建立 使用党费收缴登记薄和交纳党费报告单。

7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和 使用的情况,每年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应交党费数额进行一次 认真摸底、核实,并逐级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通 报。

3、党费使用制度

1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略 有结余的原则,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主管党费使用工作,各基层党 组织和县级以上党委其他职能部门的任何人不准随意表态动用党费。

2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其具体使 用范围和比例是:1.培训、教育党员经费的补充,占3 0%; 2.订阅 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占2 5%3.表彰先 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部分开支,但不能 用于对个人的物质奖励,占2 0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占1 5 % 5结余(机动),占1 0 %

3 使用和下拨党费,由党管科提出使用计划,坚持分级负 责审批原则。县(市)委、市直工委的党费开支5 0 0元以下的巾党 管科科长审批,5 0 0元至1 0 0 0元的由分管副部长(副书记)审 批,1 0 0 1元至2 0 0 0元的,由组织部长(书记)审批;2 0 0 0元以上的由部务会或党费管理委员会审批。各企事业单位党委5 0 0元以下的由组织部长审批,5 0 0 - 1 0 0 0元的由分管书记审 批,1 0 0 0元以上的巾党委审批。

4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 越级屮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 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 法处理。

十、组织员制度组织员是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一支重要 力量。在新形势下,各级党委要配齐组织员队伍,充分发挥组织员在 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组织员的配备市、县(市)委应设立组织员办公室(正

局级),组织员办公室由市、县(市)委组织部门代管。县(市)委 组织员编制应占县市乡镇数量的一半,其中专兼职各半,副局级以上 的组织员要占到组织员数的一半以上。财政紧张的县市讨从党费中解 决一名专职组织员的工资。市直工委参照中等县(市)应配备6 — 8 名组织员,其屮专职要占到一半以上。市地营以上大屮型企业应结合 实际设置组织员,人型厂矿至少设立2名组织员(其中1名为专职组 织员)。

2、组织员的职责及任务

1)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发展党员工作 的指导思想和方针,从本地区、本县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切实可 行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采取措施保证计划的实施。指导基层党组 织加强对入党积极分了的培养和教育,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作 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审查工作。检查发展新党员的质量 情况,协同纪检部门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总结推广 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

2 )抓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的 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 党员制度,搞好组织关系转递和党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抓好党员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 想状况,制订本地区、本县市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并采取措施组织实 施。(4)抓好对下级组织员的指导工作。加强工作联系,经常互 通情报,市委组织员要帮助县()委组织员开展工作,并传达交流 上级党委精神和其它县()组织部工作的信息和经验。

3、组织员的管理与使用

(1 )组织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懂得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熟悉党的组织工作,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党 务工作的经历;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联系群众;具有中 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2 )组织员的选拔。选配组织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严格考察,坚持条件,择优选用。专兼职组织员应享受同级实职干部 的政治、经济待遇。

(3) 组织员的考核。要对组织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 要包括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要采取传统与现代方法相结合、 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的办法,全方位对组织员进行考核,实事求是 进行评价。

(4) 组织员的培训。市、县市党委要根据组织员队伍状况定 期对组织员进行培训。方法要灵活多样,可举办专修班或培训班,进 行系统培训,也可举办短期学习班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组织员进行集 中培训。

5 )市、县(市)委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 组织员,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要在保持组织员队伍相对稳定和工作连 续性基础上,对工作突出的组织员优先提拔重用。

(此件发至乡镇、基层党委)

《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十项制度》

免费下载 Word文档免费下载: 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十项制度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订单号: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

常用手机号:
用于找回密码
图片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短信验证码:
新密码:
 
绑定后可用手机号登录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