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职对口升本科政策解读
一、 中职学生对口直升本科院校的政策
2013年22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本科院校对口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试点政策。政策提出,从2013年开始,我区的国家级中等教育改革发展示范立项建设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可以经过学校校长推荐,进入“对口升读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的候录名单,然后通过特殊形式的高考进入试点本科院校学习,独立编班,学历层次为本科。
二、2017年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院校和招生规模
根据《关于启动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科技大学、百色学院、梧州学院、钦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等9所本科院校参加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计划招生2250人。每年招生的本科院校都略有不同,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
三、报考条件
根据2017年的相关文件,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考生除满足《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18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所在大类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
(三)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30%,但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不限排名(其中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总评成绩排名方式和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须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12〕330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要求。
四、报考流程
高考报名考生申报推荐名单公示推荐材料报送资格审核院校考核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录取名单公示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如何选择报读专业
考生只能报同一专业大类中的专业,而一些特殊专业必须专业对口。比如本科想报会计、汽修专业,中职也必须是读会计、汽修专业,其他专业都不能报;中职外语专业的可以报对应的外语专业和旅游专业;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动漫、计算机平面设计等信息技术类的可以报同为信息技术的本科专业。
本科招生对应我校专业一览表
教务科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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