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四不准”
佚名
【期刊名称】《工会博览》
【年(卷),期】2013(000)025
【摘要】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四不准”,绝不允许弄虚作假、虚报就业率的问题发生。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与就业签约挂钩;不准劝导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材料作为就业证明。
【总页数】1页(P.35-35)
【关键词】山西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统计工作;就业状况;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毕业证书
【作者】佚名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G526.22
【相关文献】
1.基于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的政策和工作建议 [J], 姜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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