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环境日宣传计划
【篇一:六五环境日宣传计划】
六五环境日宣传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向更多人宣传世界环境日,知道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这篇六五环境日宣传方案范文
六五环境日宣传方案范文一
一、 活动背景
1972年6月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上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 世界环境日 。同年10月,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接受了该建议。我国从1985年6月5日开始举办纪念世界环境日的活动,时至今日,已有25个年头。今年 六五 世界环境日主题和中国世界环境日主题是 : 提高你的呼声,而不是海平面 与 向污染宣战 。
二、活动目的
借此纪念日之际,我们长春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举办此次纪念宣传活动,其目的是为了让大学生重视环保问题,提高环境保护责任感,使低碳生活意识深入人心。与此同时,也使我们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学团成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 活动责任单位
主办方:长春师范大学 承办方: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四、活动时间:
2015年6月3日 2015年6月5日
五、组织人员: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学团
六、活动内容: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将结合学校、学院的实际情况,举办一系列与今年环境日主题相关的环保活动,让同学们在这一系列的活动中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让 思前,食后,厉行节约 这一环保理念渗透到长春师范大学全体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当中。
七、活动安排:
八、具体活动流程 详情请见附件。
九、活动要求
提高认识,统一,制定方案,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务求这项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注重,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使这项活动发挥长效作用。
十、注意事项:
1、当天全体活动人员穿好西服或者校服。
2、如有任何突发事件马上向主席团人员报告。
3、要礼貌对待参与者,保持城环的良好形象。
六五环境日方案范文二
一、活动宗旨
通过 六 五 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教育广大师生关心身边环境,关注地球生态,积极投入到环境保护科普社会实践活动之中,营造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环保自律氛围。
二、活动主题
1、今年 六 五 世界环境日主题
2015年6月5日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为 绿色经济:你参与了吗?,国家环保部确定今年 六 五 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 绿色消费:你行动了吗? 。旨在唤起社会公众的认识和行动,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和鼓励公众参与,让每个学生都充分认识我国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及绿色消费对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从身边小事做起,让绿色消费贯穿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2、本校活动主题:争创省绿色学校,共建美丽家园
三、活动时间:2015年5月 25日至2015年6月 25日
四、活动内容:
1、发动阶段 : 2015年5月 25日至2015年6月 4日
活动一:悬挂标语,张贴环保宣传画。
活动二:6月1日,由学生会负责选派45名志愿者参加区环保局的环保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二:6月4日晨会,由10财会(2)班学生代表作环境保护的演讲。
2、实施阶段: 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20日
活动一: 6月5日 世界环境日 ,各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主题班会活动,并组织阅读有关宣传资料;
活动二: 绿色校园 行动:人人爱护校园环境,保持校园洁净,不损坏树木,不践踏花草,不乱丢纸屑,不乱涂乱画,节约用电、用水、用纸,言行举止文明得体,营造美丽校园,开展二次清洁校园大行动;
活动三:开展11秋级、12春级学生环保知识竞赛;
活动四:6月11日上午,由团委负责选派学生参加惠州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知识问答竞赛;
活动五:6月13日下午,选派30名学生参加区环保局组织的到污水处理厂和淡水河进行实地调查活动;
活动六:11级、12春级各班办一期 环保主题宣传专栏 ,由总务科负责检查评比。
3、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6月21日至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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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六五环境日宣传计划】
2015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方案
为纪念 六.五 世界环境日,在全校营造浓厚的环保宣传教育氛围,特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以及农村小学的环境特点,现制定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我国世界环境日 低碳减排.绿色生活 这一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 绿色生态江西工程 建设为主线,落实贯彻,省、市、县环保会议精神,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宣传活动,使全校广大小学生参与、支持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突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理念,树立较强的环保意识。
二、活动时间
20**年6月1日 6月10日。
三、组织领导
负责部门:校长室
配合部门:总务处政教处教研处少先队
组长:祝红星
副组长:陈朝钦李媛媛柯小俊封先忠
组员:余厚春江元彬陈飞娟董炳清寇小兰林庆文各班班主任(6.5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
四、活动内容
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了解开展本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活动安排。设计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系列主题活动。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并通过各类网站对活动进行宣传。具体工作如下:
1、制定活动总方案(5月31日,负责人:陈飞娟)。
2、国旗下讲话:环保教育(6月1日,负责人:寇小兰)
3、召开全体教师会(6月1日,负责人:李媛媛)
4、制作、悬挂宣传横幅(6月2-3日,负责人:余厚春)
5、布置宣传橱窗。(6月2-4日,负责人:陈飞娟寇小兰)
6、三至六年级每位学生利用电脑课上网浏览一次环境教育网站(6月1-5日,负责人:微机老师)。
7、根据我们农村小学的地理位置及当前季节特点,组织学生到附近农村小区开展 秸秆禁烧 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拉横幅、宣传单等形式,来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大意义,把 秸秆禁烧 的活动宣传到最基层,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6月6日,负责人:江元彬)
8、、开展一次社会调查活动。结合 秸秆禁烧 宣传活动,组织学生调查关于焚烧秸秆的危害,正确的处理措施等相关资料,汇总撰写成有理有据的小论文。(6月7日,负责人:林庆文)
论文选题如下:
1.秸秆焚烧的危害及对策
2.秸秆的综合利用
3.秸秆禁烧措施
9、利用中队会,开展 爱我家园 教育,提倡各班学生写一篇环保日记。(6月1-7日,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10、评选 优秀环保小卫士 ,在全校各班开展 优秀环保小卫士 的评选,每班选一名由班主任给于奖励。(6月9日,负责人:各班班主任)(6.5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
五、活动要求:
1.思想上要重视,更新观念,落实到行动。
2.努力配合学校的素质教育,积极响应上级号召,采取各种有效的活动措施,使更多的同学能够对环境纪念日有更深刻的认识,力争让同学们在丰富的活动中学习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3.全员参与,整体提高。
4.从身边的事情做起,巩固县级绿色学校和特色学校的创建成果,积极打造环境教育类品牌学校。
【篇三:六五环境日宣传计划】
2016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 学优文库您的写作助手
正文2016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已有.人查看过本文标签:2016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发布时间:2016-06-27100%好评今年,重庆市“6 5”环境日宣传活动将紧紧围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共建山清水秀美丽重庆”主题,于5月中旬开始,将持续1个月时间。下面一起来看看“6 5”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的详细内容吧!
在主题宣传方面
一是策划重庆市第二届纪念“6 5”环境日多媒体网络晚会。充分运用新媒体宣传手段,拍摄制作包含新闻调查、人物故事、环保日记、环保科普、全民环保等内容的重庆市第二届纪念“6 5”环境日多媒体网络晚会,以华龙网全媒体平台为核心,整合全市媒体资源和局系统自有宣传载体于6月5日在全市同步直播。
二是组织重庆市“绿水青山 志愿服务”环保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居民、环保志愿者等开展“绿色出行?健康你我”、环保”心沟通”、“旧物交换”、“当半天清漂工”等10个行业10大板块的互动式环保体验活动,推进环保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开展“绿色发展理念”微话题宣传。在重庆环保系统政务“双微”设置“绿色发展理念”微话题宣传,实现环保政务“双微”的市区(县)联动。
在成效宣传方面
一是开展“阳光重庆”在线访谈节目。邀请市环保局负责人做客“阳光重庆”节目,与听众在线交流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回答听众咨询和提问。
二是召开2016年重庆市“6 5”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2015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全市生态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三是组织专版专栏宣传。围绕我市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在《中国环境报》、《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组织宣传专版,在《环境保护》杂志开设宣传专栏。
在典型宣传方面
一是举行首届重庆绿色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为在“寻找重庆绿色年度人物”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颁奖,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人士更多地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开展重庆市“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检查。联合公安、市政、建设、文化、工商、教育等有关部门开展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专项执法检查,并组织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执法检查过程。
三是开展重庆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活动。围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组织市内主要新闻媒体赴相关区县采访报道典型做法和举措。
环境保护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政务公开,提升国家环境治理能力,增强环保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我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部党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大力推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坚持便民快捷。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减少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坚持上下联动。推动全国环保系统上下联动、协同用力、层层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连接,形成环境信息公开的整体效应。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进“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保留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人事司牵头,会同相关司局落实)
(二)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环境监察执法机构根据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梳理并公布各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环监局负责落实)按照发展改革委统一工作部署安排,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信用中国”建设,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政法司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把实体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编制完善项目服务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研究出台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行为规范,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舒心。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办公厅牵头负责,会同相关司局落实)
(四)推进环境经济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环保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环境经济政策的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政法司牵头落实)
(五)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积极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工作,涉及负面清单调整时,要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政法司牵头,会同有关司局落实)
(六)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中,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开项目建设环境影响、主要环保措施等相关信息,做好公众参与工作。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前依法公开环评文件全本,环保部门受理后,应向社会公开受理、审查、审批等相关信息。(环评司牵头落实)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减税降费、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方面的信息公开。(涉及相关职能的司局配合落实)
(七)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研究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出台政策的业务司局牵头落实)研究推进环境保护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宣教司牵头,会同政法司及有关司局落实)
(八)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各业务司局负责落实)推动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贯彻落实环保政策措施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涉督查事宜办公厅会同环监局(督查事项)、督察办(约谈、区域限批等)落实,涉审计事宜规财司牵头落实)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规财司牵头落实)
(九)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全国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正式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内容包括:重点区域未来5天形势、省(区、市)未来3天形势、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监测司牵头落实)
2.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1月起,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环办监测〔2016〕3号),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通过网站、地方主流媒体等公开渠道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开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监测司牵头负责,并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计生委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3.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信息。围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土壤司牵头落实)
4.自然生态保护信息。按程序及时公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晋升、调整和面积、范围等信息。按程序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信息。(生态司牵头落实)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环评资质的受理、审查、审批政府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全文公开批复文件。(环评司牵头,会同核二、核三司落实)
7.重点排污单位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环评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等。(环监局牵头落实)
8.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继续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加快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监测司牵头落实)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公开全国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信息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经济带等重大生态环境专项执法督查信息。定期公开重点案件督办、挂牌督办案件和重点案件后督察情况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部行政处罚、排污收费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等相关信息。(环监局牵头,会同相关司局落实)
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督导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及时公开信息,我部适时发布新闻通稿。针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督促指导地方政府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应急中心牵头,会同宣教司落实)。
1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宣贯《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和落实公众沟通工作。做好民用核安全设备及核安全相关人员资质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核电厂和民用研究堆核安全监管信息。做好核与辐射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三阶段(受理、拟批复、批复)信息的及时公开。实时发布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监测数据。(核一
、核二、核三司牵头落实)
(十)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书面答复。在处理内容比较敏感、答复难度较大、社会效应预期复杂的申请时,牵头部门组织好协调会商。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的评议,推动行政机关更好满足申请人需求。(办公厅牵头,会同各司局落实)稳慎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防范恶意炒作。(政法司牵头落实)
(十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司局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联合国务院其他部门出台文件时,文件起草部门负责报批解读方案),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相关业务司局协调部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年底前部主要负责人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强环境保护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宣教司牵头,会同有关业务司局落实)
(十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环保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宣教司牵头落实)
(十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国际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宣教司牵头,会同有关司局落实)
(十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修订工作,做好配套内容的修改完善。(办公厅牵头落实)及时公开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政法司牵头,会同办公厅及有关司局落实)
(十五)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督导各地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规范各级网站建设。加快推进部政府网站升级改版工作,发挥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加强各级环保部门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强化与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及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办公厅牵头落实)
(十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力争3年内将全国环保系统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年内部计划组织省级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督导省级环保部门加强对地市、县级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人事司牵头,会同办公厅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职责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厅牵头负责,业务司局按职责落实并归口指导直属单位)
(二)加强经费保障
适当增加政务公开工作经费,逐步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规财司牵头落实)
(三)加大考核监督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部领导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批示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研究解决我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尽快见到成效,取得较大进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年底前对省级环保部门落实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办公厅牵头落实)
(四)完善激励问责机制
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办公厅牵头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对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归口指导,落实情况要及时跟踪问效,部办公厅视情检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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