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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划分市区两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2•【字号】乌海政办发[2006]21号•【施行日期】2006.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划分市区两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能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06〕2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形势,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现对市、区两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职能重新进行划分。一、对全市现有排污企业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一)原属市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的54家排污企业中,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对15家电力行业、神华集团下属企业以及医院、污水处理厂和热力公司等公益性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并征收排污费(见附表一)。(二)其他各类排污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分给各区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并委托征收排污费(见附表二、三、四)。二、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权限的划分(一)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字〔2003〕356号)要求,除文件中有明确要求的,如涉及环境敏感和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自治区委托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建设项目、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中地处非敏感区
的建设项目以及有关行业规划、开发区规划等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市环境保护局对全市新建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督查责任,对各区环境保护局违规审批的建设项目,市环境保护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审批文件做出予以撤消或重新审批的决定。(二)其它建设项目均下放到各区进行审批。各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建设项目,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具体下放到各区审批的建设项目有:1、投资5000万元以下,处于非敏感区的农业开发、植树造林、防沙治沙、农林灌溉、水利建设项目;2、非敏感区的独立煤矿矿井和选煤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以下的矿山开采项目;3、年产3万吨以下金属铸件项目;4、除水泥生产外,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建材项目(白灰窑、砂石厂、石料破碎、耐火砖窑、陶瓷、石膏粉、粉煤灰、废渣制砖等项目);5、泡花碱、二水氯化钙、腐植酸钠、片碱项目(无化学反应工艺);6、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球团矿、炭素项目;7、餐饮服务类项目;
8、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机械加工项目;9、常年存栏在3000头以下猪、400头以下肉牛奶牛、10万只以下家禽及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养殖项目;10、年屠宰1万头(只)以下屠宰加工、年加工肉禽2万吨以下和年加工饲料10万吨以下项目;11、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城市建设项目;12、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公路建设项目。(三)对其它不能明确的新建项目,其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经市、区环境保护局共同协商后确定。三、污染源环境管理权限的划分(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定、污染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市级环保部门管理企业的污染治理,以及所有新上放射源、开发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和进出口危险废物或废旧原料、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备案和逐级上报审批工作。(二)其它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工作均由各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同时,城区和企业新上燃煤锅炉审批(需按规定时限报市环境保护局备案)以及所有在用、新上燃煤锅炉的日常
管理由各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四、对各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征收排污费的职责划分(一)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64号)有关规定,我市排污费征收管理的主体是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境保护局要根据重新划分后的监督管理职能,授权或委托各区环境保护局对管辖区内的企业征收排污费。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各区环境保护局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稽查。对各区环境保护局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或者少征收排污费的,市环境保护局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责令其限期改正,或直接责令排污单位补缴排污费。(二)各区环境保护局被授权或委托后,要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征收范围、权限、时限和程序征收排污费,不得简化征收程序、降低或提高征收标准,不得跨权限征收,坚决杜绝协商收费、人情收费。五、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能力的职责划分各区政府及区环境保护局承担处置本辖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重点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将各重点污染源责任到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一厂一档”的应急预案,全面掌握重点污染源企业底数,有效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要加大应急投入,配备必要的处置环境突发性事件所需的装备,如防护服、防毒器具、主要监测设备等,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
置能力。二○○六年七月十二日附表一市环保局监督管理并征收排污费的企业序号企业名称1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公司、乌达矿业公司、乌海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含乌海煤焦化众兴公司2乌海市蓝星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北方电力公司海电(一、二、三期、蒙华泰乌海热电(一、二期4内蒙古乌达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