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作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陕西省财政厅[1];
作者机构:;;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2019
卷:000
期:006
页码:P.44-44
页数:1
中图分类:F842.67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人力资源
摘要:陕人社发[2018]32号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等文件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并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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