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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为本确保公平科学选才r——天津市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解读孙志良【摘要】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作为第二批试点省市,于2017年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在教育部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精心研制改革方案,坚持育人为本、确保公平公正、促进科学选才,着力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积极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同时,抢抓改革发展机遇,以高考综合改革为契机,教学、考试、招生联动,高质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期刊名称】《中国考试》【年(卷,期】2018(000005【总页数】6页(P7-12【关键词】高考综合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作者】孙志良【作者单位】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天津30038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405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入的一次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定后,改革实施意见先后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上海、浙江作为首批试点地区,于2014年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经过3年的积极探索,2017年改革平稳落地。天津作为第二批试点省市,在学习借鉴上海、浙江方案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于2016年4月印发《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天津方案》),对高考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1《天津方案》的研制过程任何改革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可行性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败。本轮高考综合改革,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问题之复杂、任务之艰巨,都是前所未有的,对任何问题的疏忽,解决措施的不当,都可能影响改革成效。天津市牢牢抓住改革方案制定这一基础性核心环节,多点发力,确保《天津方案》的高质量。一是天津市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挥,对《天津方案》制定提出了高质量标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市领导先后10余次听取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专题汇报,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平稳推进改革,强调要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国家要求,结合天津实际,借鉴试点省市经验,认真研究制定好改革方案,
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学高效的考试招生制度。在天津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指导下,天津市教委成立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研制工作组。工作组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试点省市文件精神,把握改革的总体方向和总体要求;同时,通过在教育系统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召开教育考试专家座谈会,深入了解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状,明确改革的总体思路,形成改革的总体框架和初步方案。二是教育部亲力指导、试点省市倾囊相授,为《天津方案》制定提供了宝贵经验。一方面,教育部有关领导带队来津专题调研,对天津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直接指导,听取改革的总体框架和初步方案汇报后,对方案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通过参加教育部组织召开的高考改革专题座谈会,按照教育部反馈的意见,对改革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此外,方案研制工作组还专程赴上海、浙江学习调研,充分借鉴其经验和做法;同时,工作组与北京、山东、海南积极沟通,学习借鉴其思路,对《天津方案》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三是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天津方案》的制定贡献了智慧和力量。围绕《天津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和征求意见。一年时间里先后组织召开20余次座谈会,广泛听取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各区教育局、教研室、高中学校、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关专家以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参与人数达千余人。经过上述环节的反复论证、多次修改,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天津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出台的还有《天津市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天津市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天津市招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5个招考环节配套文件,以及
《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意见》《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实施“选课与走班”指导意见》《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实施意见》4个高中教育教学环节配套文件。这些文件抓住高考综合改革这一“牛鼻子”,对实施“教—考—招”全链条改革进行了整体谋划和系统设计。2《天津方案》的基本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其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普遍认可。但由于现有考试招生制度在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等方面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育分”重于“育人”的应试教育倾向,“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被长期诟病,既导致了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又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此,天津市在制定改革方案时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育人为本,旨在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二是确保公平公正,旨在完善制度措施,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公平、公开、公正;三是促进科学选才,旨在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选才更加科学;四是加强统筹谋划,旨在抓住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教育综合改革中的龙头地位,往下引领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往上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的综合改革。3《天津方案》的核心内容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的改革目标和任务,天津市确立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科学公平,符合教育规律,顺应发展要求,具有天津特点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在总体目标之下确定的系列改革任务中,主要任务是建立“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以及与此相关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方式改革等内容。3.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破解“一考定终身”“学生严重偏科”等问题,探索招生录取与高中学习相关联的办法,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除继续发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检验学生学习程度的功用,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外,还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校招生选拔体系,作为学生升学的重要依据。一方面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的多元化,使高校招生对学生的评价向前延伸,增强与高中教育过程的联系,实现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结合;另一方面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自主选择学习和考试科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过重的学业负担和考试压力。改革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必修课程的规定及要求为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旨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必修课程,避免严重偏科。考试分散在高中3年,为高中学校根据教学规律和学生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展教学改革、办出学校特色创造条件,具体安排在每学年末(见表1),实行全科开考。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一般只能报考1次,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再提供1次考试机会,可参加该科目下一次合格性考试。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